第九期刘书林:苏共亡党的四条教训社会主义国家曾经在20世纪80年代先后兴起改革浪潮,但正如奔跑比行走更容易摔倒一样,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更容易遭遇挫折甚至失败。苏共为何在改革中亡党,其经验教训对今天改革中的中国来说尤其宝贵。首先,改革不应该丢掉党对国家的领导权。苏共的蜕化变质虽然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但未必不能起死回生;如果操作不当,就会立即亡党。在“毫无限制的公开性”的鼓噪中,苏共实际上失去了对知识界、理论界和新闻界的控制权,对新出现的3万个“非正式组织”不能控制,对反苏反社会主义的浪潮不能控制。在当时的情况下,照搬西方多党轮流执政的道路,显然是自杀的开始。第二,改革不应该丢掉公有制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性质,提供人民当家作主的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存废的实质条件。无论怎样的改革,只要保住了公有制或者公有制主体的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根基就会牢稳。1991年7月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私有化法》,其中规定,国营企业可变成租赁或集体企业、股份公司,可招标出售或拍卖。同年7月,戈尔巴乔夫致函西方七国领导人会议,说实施这个计划的头两年,将把苏联80%的中小企业卖给私人,然后将进一步对大型企业实行私人经营。私有化使苏联出现阶级的分化和特权阶层,这只会导致两个结果:要么是变质的执政党发动剧变宣布国家的重组,要么是激起群众的愤怒反抗。第三,否定领袖并非“改革”。最早以官方的姿态全盘否定斯大林的是赫鲁晓夫。苏联官方延续了几十年的“非斯大林化”,导致了灾难性后果:从全面否定斯大林到全面否定苏联历史,继而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目标。但一味否定并不能解决苏联任何实际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中,戈尔巴乔夫按照所谓的“新思维”,一味否定社会主义国家实践的历史,但到底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怎么样坚持?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现实的改革还要不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在这些根本问题上,他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第四,改革不应指望外部力量。美国几十年来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始终不放松。经过杜勒斯和中情局的长期努力,提出演变社会主义国家的“十条戒令”,苏联上层领导改革的人却对此毫无戒备。戈尔巴乔夫很在意美国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赞赏。他实行“公开性”原则,提倡所谓“文化领域的自主权”等,都是希望得到美国人的支持。在苏联发生“8·19事件”之后,戈尔巴乔夫首先是拨打美国总统的电话,请示美国总统之后才离开休养地。在开放的形势下,与西方来往是正常的,但保持冷静的头脑,做清醒有效的努力,这才是最需要的。▲(作者是清华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