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公司治理五大防线】1.股权激励。美国的股东们非常清楚经理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是不一致的,于是,他们想出的最简单的招法就是通过巧妙的经理报酬设计,把经理的个人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也就是公司价值)挂起钩来,让经理在追求他个人经济利益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财富。开始的时候,股东主要给经理奖金。公司年度业绩越好,经理按一定规则得到的奖励就越多,股东的收益也就越大。但是,股东随后发现,在很多情况下,光是把报酬与短期的年度业绩挂钩还不行。经理们会通过短期行为在支配资源的过程中占尽好处,而使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到损害。于是,股东们又创造了种种形式的长期激励性报酬,从而使经理报酬不仅与公司短期业绩相关,而且也要有与公司的长期业绩挂钩。现在被炒的沸沸扬扬的股票认购期权,就是经理长期激励性报酬的一种形式。可以说,经理报酬是公司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具有积极意义的防线,是整个公司激励机制的核心。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监督固然重要,但如果能通过适当的激励手段让经理自己就把屁股坐到股东一边来,那才是上策。2.董事会制度(委员会、独立董事)。不过,激励和约束总是彼此相关的,光有激励,没有约束,是行不通的,激励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膛蜘捕蝉,黄雀在后。在现代公司中,当经理为了业绩目标而努力的时候,在后面监督和约束2着他的,就是公司的董事会。所以,董事会制度,我称之为美式公司治理体系的第二道防线。美国公司的董事会是在股东大会上选出来的,其主要工作就是受股东之托,对公司大政方针进行决策,对公司的经营过程进行监督。董事会是股东的信任托管机构,因为股东不直接参加经营,所以,他们要选举自己信得过的人代表自己管理公司。最初,他们选举大股东来参加董事会,他们认为,大股东股份多,如果公司经营成功,他们得到的就多,所以,在绝大多数股东看来,大股东不会拿自己的利益开玩笑,所以,在同股同权的制度下,大股东是可以信赖的。但是后来股东们逐渐认识到,大股东在控制公司的过程中可能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建立一个独立、公正的董事会,成了董事会改革的方向。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美国公司开始聘任外部董事。他们中绝大多数是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被认为是最中立的,他们在企业里面没有任何利益,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因此被认为不会被经理班子收买,可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美国公司的董事会下设若干委员会,执行着不同的功能。比如,完全有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着经理报酬的水平相结构,力求最大限度地激发经理人的工作动机。【独立董事制度】英美模式下董事会同时兼有管理和监督的两3种职能,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而这种设计对大型公众公司来讲是有缺陷的,这种缺陷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充分暴露。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英美公司创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外部(独立)董事(OutsideDirectors),通过这些不在公司中任职的外部董事对公司内部董事(InsideDirectors)及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内部董事是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董事,而外部董事则是指公司董事中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内部董事是经营管理人员,是受监督的,而与内部董事有这样或那样关系的外部董事有可能存有偏见,故只有那些具有独立地位的无利害关系的外部董事才真正能在董事会上担负起监督职责。这类董事实际上是我们所称的独立董事。并且为了监督的效率,十分强调加强董事的独立性,即独立的财产、人格、业务、利益和运作。其目的就是力图在现有的一元制框架内实现对公司管理层监督机制的自律性改良,改良的要点在于确保利益冲突交易的公正性。进入90年代,美国的独立董事有了更大规模的发展。主要体现为:一是独立董事制度越来越普及。根据OECD1999年调查,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财富》美国公司5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人数为11人,独立董事为9人,内部董事只有2人。据美国投资者责任研究中心对标准普尔500家指数中的1165家公司进行考察统计,在11674名董事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为62.2%。而且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独立董事的比例也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从1995年的64.7%上升到1996年的465.8%,再到1997年的66.4%。究其原因,西方国家的许多公司认识到,拥有大多数的外部董事可以大大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进程。二是独立董事的职能越来越明确。目前,美国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设立了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90%的上市公司都设立了由独立董事组成或为主的薪酬委员会,85%的上市公司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或为主组成的提名委员会。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设立了由独立董事组成或以独立董事为主组成的治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考察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运作。在标准普尔500家指数公司中,36%已拥有这样的治理委员会。三是独立董事的作用越来越强化。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必须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经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3.加强股东会控制权。然而,董事会毕竟只是受托机构、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可能会不尽职。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会怎么办呢?他们就会亲自出马,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提出更换、或者投票改选董事会。这是美国公司治理体系的第三道防线。股东大会的斗争、股东之间对于表决权的争夺,在很大程度上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形成压力,如果由于董事会的懈怠和经理人员的渎职而使公司业绩下降,有关当事人往往会被股东大会赶走,他们的声誉会一落5千丈。在美国社会非常注重信誉、注重职业记录的环境下,被赶走是个人价值的最大贬值。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股东的压力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动力,企业价值、公司业绩和分红是股东衡量所有问题的基础,也是企业运作的最终动力。4.成熟发达的市场并购机制。那么,这样一条防线是否永远守得住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公司里的小股东多了,股东大会表决的时候就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每个人都不愿意出头,都希望沾别人努力的光。当然,也可能出现公司里大股东一手遮天的情况,这都会导致正确的意见在企业内部不能被通过,经理人员败德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在资本市场上出售股票走人。当股东大量出售股票的时候,公司的股价下跌,这就可能会引起资本市场上战略投资者的注意,引发一个购并过程。购并和接管活动,以及随之而来的董事会改组和经理班子变动,是美式公司治理机制的第四道防线。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上,存在着一批投资银行家和战略投资者,他们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纠正市场中各种无效率的情况,并从套利活动中获取利润。这批人每天都在寻找着价值被低估的东西。当一个企业因为经营过程效率低下、或者是经理人员败德行为过多时,股东一定会因为不满而用脚投票,这必然会导致企业价值的低估。于是,对于这批人来说,6这就是获利机会。他们会着手收购公司,然后,通过改组董事会或经理班子对企业的经营方向和格局进行调整,使企业的低效率情况得到矫正。之后,公司的价值一定会出现增加,他们就在这个价值增加的过程中分一杯羹。无疑,对于不称职的董事会和经理来说,这就是可能会危及他们饭碗和声誉的接管威胁。对于股东来说,这是保证他们利益不受侵犯的有效机制。5.强大的监管体系与政策。除了上述四道防线之外,整个社会舆论的监督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制,也构成了保证股东利益的一条防线,我们把它排在第五。美国证券市场有很多法律,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SEC)也有很多规制上市公司的规则,这些内容都有效地约束了经理行为,保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这里只通过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到美国公众巨大的社会约束力量,看出第五道防线的力量。按照美国证监会的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披露它在每个年度收入水平列前五名的经理人员的详细资料。披露出来的资料对于纠正公司治理上的问题是非常有意义的。依靠这些数据,经济学家或金融学家就可以比较出公司业绩和经理报酬之间的关系,揭示其中的问题和不合理之处。这就为董事会、股东、甚至是战略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为前面四条防线的工作提供坚实的支持。总之,上面五条防线浑然一体,共同发挥着保证股东利益、激励和约束经理人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