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管理防范措施为更好的加强电缆的管理、使用,防止丢失、被盗,特制定本措施。一、加强电缆管理1、公司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经营副经理、机电副经理成员:机电副总、机电室主任、设备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经营部部长、机采科科长。安监部(抓机电)副部长,钱矿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2、高压电缆由设备科和机电科共同管理。机电科负责公司井上高压电缆(耐压1140V以上)入账、编号、建账,上井旧电缆的修复、透号,上井电缆没入库前的看护以及井下高压电缆的建账、统计、使用。设备科负责电缆的收发工作和入库管理工作。3、低压电缆由设备科管理,负责全公司井上下低压电缆(1140V以下)的计划、入账、编号、建账、发放、回收以及井下现场追踪管理和公司内外电缆的修复与考核。二、保管与支领1、公司地面不许存放电缆,必须入库存放。2、上井电缆由责任单位查验完好后由所在单位当日交付入库,不准在公司地面过夜。3、库存的电缆由责任单位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月末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帐、卡、物必须相符。4、所以使用电缆的单位,按规定支领电缆装车后,必须安排相关人员看守,直到安装现场。5、井运区在托运到现场交接后,由电缆使用单位负责看守,否则电缆丢失由安装单位负责。三、电缆回收、移交1、安装完毕余留和回收工作面的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现场清点,做好回收工作。2、待回收的工作面低压电缆由公司组织验收,凡闲置不用的使用单位回收上井,多家公用的系统,工作需要由设备科按实际指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3、回收途中的电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挪用。4、回收单位交井运区托运后由井运区看管,到下井口或上井后由回收单位看管移交。5、回收电缆避免双休日以及夜班上井。四、部门责任,把好“检查、防范、检查”三关1、安检门要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检查每名上井员工,员工过安检门必须解灯,检查人员再看过安检门是否报警,报警的有权对上井人员进行搜身检查,不让检查的移交钱矿派出所处理。2、钱矿派出所负责更衣室的检查,坚持经常到更衣室检查,发现由盗窃行为的严肃处理。3、门卫要发挥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坚持“五必查”制度,即:可疑人员必查,可疑包裹出矿必查,出矿机动车必查,接到举报必查,不是上下班出矿必查。检查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五、考核处罚1、电缆丢失被盗处罚相关单位高压电缆丢失被盗,每米罚300元;低压电缆(不分粗细)丢失被盗,每米罚200元。2、井下应回收电缆不能及时回收被割剥、被盗,处罚责任相关单位。3、井下回收电缆移交井运区拉运没能上井,井下闲放被盗,处罚井运区。4、上井电缆不能及时移交入库丢失被盗,处罚责任单位,下井电缆没人看管丢失被盗,处罚责任单位。5、各单位井上不能存放闲置电缆,一律入库,否则丢失被盗处罚责任单位。6、抓获内部员工盗窃电缆后,在处理责任人的基础上,联保本单位党政工,每人处罚500元,同时,减发季度综合治理抵押金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