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主讲:李建峰2013年3月主要内容第一章建设工程市场与工程承发包第二章建设工程招标第三章建设工程投标第四章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定标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工程招投标是将各个建筑市场主体联系在一起的主要途径,是形成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的纽带从课程体系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属于平台综合课。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揭示了建筑市场的一般规律,建筑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内在联系,是学生从整体上把握建筑业及其建筑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从知识的角度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具有将相关知识联系在一起的特殊作用,认识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律,需要经济学的知识。编制施工方案,需用到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编制报价书,需用到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后续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等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的基础;从能力培养的角度来看,对于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不但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要有较强动手能力。•本课程教学总的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合同管理能力和参与工程招投标的竞争能力。•基本要求:了解建筑法、工程招标投标法;了解建设市场的作用与职能;掌握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索赔等基本概念、原理与方法;掌握工程招标与投标的基本程序与内容熟悉施工合同、同管理的内容及方法;掌握工程投标报价技巧及索赔理论与方法;基本具备直接参与招标投标的能力。第一章建设工程市场与工程承发包§1.1.1建设工程的市场的概念,组成及特点一、建设工程市场的概念是以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是指有形建设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广义是指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1.1.1建设工程的市场的概念,组成及特点三、建设工程的特点(1)市场竞争激烈(2)政府指导性(3)专业性1.建设工程的主体(一)业主:也称建设单位。(二)承包商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建筑装备、流动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得道相应工程价款的施工企业。具备三个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1.2建设工程市场的主体与客体§1.1.1建设工程的市场的概念,组成及特点二,建设工程市场的组成我国的建设工程市场体系如图:劳务建筑资本市场技术市场设备租赁建筑材料……建设市场体系工程市场要素市场要素市场建设市场体系要素市场要素市场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饰装修项目管理……§1.1.2建设工程市场的主体与客体•(3)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承包商的实力包括四个方面:•1、技术方面的实力;2、经济方面的实力;•3、管理方面的实力;4、信誉方面的实力。•三)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是指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咨询证书和营业执照,能对工程建设提供估算测量、管理咨询、建设监理等智力型服务并获取相应费用的企业。2.建设工程的客体指建筑产品及工程相关服务1.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指经过建设过程最终形成的具备建筑功能的实体(一)建筑产品的特点:1、建筑生产和交易的统一性;2、建筑产品的单件性;3、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4、建筑产品的社会性。§1.1.2建设工程市场的主体与客体§1.1.2建设工程市场的主体与客体(二)建筑产品的属性1.建筑产品的功能性2.建筑产品的艺术性3.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三)建设工程相关服务建设工程的相关服务保证了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建设单位投资的课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建筑工程的想关服务具有重要作用。1、从业单位资格许可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我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与工程设计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与劳务资质。(2)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分为12个类别,专业承包企业分为60个类别,劳务分包企业分为13个类别。§1.1.3建设工程市场的资质管理§1.1.3建设工程市场的资质管理1,施工企业资质分类施工总承包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2,施工企业资质序列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一级资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下属一级的企业的总承包二,三级资质;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铁路,§1.1.3建设工程市场的资质管理3,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下属一级的企业的总承包序列的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燃俱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2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3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1.1.3建设工程市场的资质管理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一)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二)专业资质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3、专业丙级资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1.1.3建设工程市场的资质管理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二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批准。2,施工总承包序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下属一级的企业的总承包序列的二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凡是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等业务的人员,均为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我国工程建筑领域专业职业资格主要有以下8种;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土木(岩土)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他们之间的共同点;1需要一定的从业经历和学历要求,2需要经过国家统一考试,3需要定期进行注册,4需要在各自执业范围内执业并接受继续教育。§1.1.3建设工程市场的资质管理§1.1.3建设工程市场的资质管理•(三)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1.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置•(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划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和暂定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程招标机构可以跨省,市,自治区成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防控制工程招标代理业务。§1.1.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4.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与流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1.1.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5.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五)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1.1.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申请资格升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重新申请暂定级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资格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性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政府授权批准成立的服务性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一种有形建设工程市场。•作用;在《招投标法》与《建筑法》的指导下开展建设工程相关交易活动,建立国有投资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将建筑市场纳入法制管理机制管理轨道。•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1)信息服务功能。(2)集中办公功能。(3)监督管理职能。§1.1.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1.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运行原则•1、信息公开原则;•2、依法管理原则;•3、公平竞争原则;•4、属地进入原则;§1.1.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运作的一般程序:(如下图)携立项或投资计划批准文工程报建确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招标申请发布招标信息履行设计招标程序履行施工招标程序履行监理招标程序履行设备招标程序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向有关监督部门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统一交纳有关费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报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