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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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党委会议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局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更好地履行局党委职责,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大部署,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2、研究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3、研究决定局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4、讨论决定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等事项。5、讨论研究局直属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教育、任免、调动等事宜。6、研究讨论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先推优工作,研究决定对局系统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的惩处问题。7、其他需要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二、会议议题1、提交原则。凡局党委成员职责范围内能决定的问题,一律不提交局党委会议。对不需要局党委成员全体出席或出席党委成员不足半数而又亟需讨论的重要问题,可召开局党委办公会议讨论。2、议题审定。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局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局党委委员提出,经书记审核同意;也可由局党委工作部事先收集,协调把关并报局党委书记审定后列为会议议题。议题的安排应当适量,按照轻重缓急,对重大、紧急议题予以优先安排。如无特殊、紧急事项,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3、相关准备。会议议题确定后,局党委成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提前提出。凡提请局党委会议讨论的材料,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形成规范的汇报材料,并按份数要求及时报送局党委工作部。三、会议召开1、局党委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1-2天通知与会人员。局党委工作部负责做好会前协调、会议准备、材料把关和会前通知工作。2、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召集主持。3、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党委会议的,局党委书记或委员应主动进行妥善处置,事后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四、参加人员1、出席人员。局党委会议参加人员为局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和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局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2、列席人员。局党委工作部部长列席局党委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参加。3、参会要求。与会人员参加出席会议要准时,因故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经书记批准;向局党委会汇报工作要紧扣议题,简明扼要;会议期间一般不处理其他公务,不接待来访、不接听来电。五、讨论决定1、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需由局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充分沟通酝酿,党委成员会前要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准备意见。2、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坚持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讨论后由局党委书记汇总情况,提出决策意见。如党委成员因故缺席会议讨论,可由书记或书记委托有关同志事先征求意见或事后通报情况。3、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采取实名制方式进行。4、对局党委会议决策事项,如意见不集中、讨论不够成熟,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党委成员个人对集体做出的决议、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向上级组织报告。5、局党委会议讨论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问题时,如涉及党委成员本人或其亲属,党委成员本人应当回避。6、党委会议内容,可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也可向社会公开。除经局党委书记同意可在党内传达或向社会公开内容外,与会人员均须对会议讨论内容和细节严格保密,坚决杜绝泄密现象。六、会议记录局党委秘书负责对党委会的会议议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人员以及发言、讨论、表决等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并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局党委书记审定后存档、下发。对涉及重大决定事项的会议记录,必须经党委书记审阅签字。七、决议落实1、局党委书记负责党委会议重要工作的协调,副书记、党委成员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涉及多位党委成员分管部门的重要事项,一般由书记确定一位党委成员负责协调,由多位党委成员共同参与的事项,一般由书记、副书记负责协调。2、局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和做出的部署,党委成员个人无权改变,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党委会内部提出,但在党委会议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局党委会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3、各党委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督促推进,确保局党委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在执行局党委会议的决议、决定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应及时提出,经书记同意后,可提交局党委会议复议。4、以局党委名义印发党委会议通过的通知或决议,由相关职能部门起草,经党委工作部初审并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党委书记签发。5、局党委工作部要按照局党委会议要求,协助有关领导认真抓好督办落实,并及时做好督办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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