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改选程序党支部委员会的改选,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一)做好改选项的主要准备工作。(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关于改选的有关事项。(2)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一届支委会的建议等。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3)酝酿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4)支部委员会要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召开党支部大会的时间安排、选举办法等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二)召开支部大会选举时的主要工作。(1)由党支部书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听取意见。(2)进行正式选举。总的原则是实行差额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具体程序是:执行主席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执行主席宣布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推选唱票、记票和监票人。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造成票或不造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造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项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造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项人多于应选项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项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项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4)选举后要及时召开新的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5)将选项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和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6)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班子的组成情况。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上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