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党法同国法的关系进行了新阐释,肯定了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显示出以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决定》明确了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同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从政治决断的高度,理顺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成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总指南、总方针。突出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意味着不仅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还要受到更为严厉和苛刻的党规党纪要求。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政治宣誓,也是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决心和态度的集中体现。用严格的党章党法和党规党纪,塑造一个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党,法治中国建设才能获得根本性保障和持久性动力。治国先治党,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不必可少的前提。实现依法治党,既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更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是因为,法律法规是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而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党的奋斗目标和所肩负的使命,决定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必须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党法不能超出国法之上,但党法必须比国法更为严格和详细。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才能让全社会获得尊法、守法、用法的标杆,激发起对法治的信心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裸官”如何治理?“与他人通奸”怎样处罚?党政干部企业兼职如何清理?类似问题相关法律并没有作出严格规定,而党内法律却有着清晰的要求,这充分说明,党法严于国法,制定和执行更为严格细致的党内法规,才能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才能担纲起党领导法治建设的重任。从现实案例看,一些党员干部从一瓶酒、一个红包、一次宴请滑向腐化堕落深渊,沉痛教训提醒我们,党规党纪具有先导性、源头性的特征,绷紧党规党法的制度红线,督促党员干部紧握党风党纪的戒尺,才能从源头上净化党的肌体,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消息公布,也再次验证了党内无特权、反腐无禁区的铁律。对腐败一查到底,对“四风”一反到底,已成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继续以驰而不息地态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一定可以用依法治党推动依法治国,汇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