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序号类别名称编号1地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2地方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质【2009】383号3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国家GB50204-20025地方DBJ01-82-20046国家GB50209-20027国家GB50210-20018国家GB50242-20029国家GB50303-200210国家GB50243-200211地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2本工程施工图纸1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2.1工程基本概况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5监理单位6勘察单位7质量监督单位8施工总承包单位9施工主要分包单位10施工主要分包单位11合同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全部内容12质量目标合格工程13合同工期2.2建筑概况2.3给水排水采暖概况2.4电气概况三、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3.1组织机构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建设、监理、施工、分包、物业各专业人员组成。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1)组长:建设单位金鹏苑公司项目负责人(2)副组长:建设单位金鹏苑公司项目总工曙晨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中旺振宇第二项目部项目经理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3)下设三个专业验收小组,分别为土建专业验收小组、给水排水采暖验收小组、电气专业验收小组。人员安排如下:土建专业验收小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物业公司给水排水采暖验收小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物业公司电气专业验收小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3.2各方验收职责3.2.1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3.2.1.1根据分户验收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数量以及检查时间,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工作,落实分户验收中测量设备、人员、资金等问题。3.2.1.2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分户验收检查标识》上确认、签章;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处置记录》,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确认、签章。验收合格后,组织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做好分户验收资料移交和保存工作。3.2.1.3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3.2.1.4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应组织相应分包单位参加分户验收工作。3.2.2监理单位:对分户验收承担监理责任。3.2.2.1参与方案的编制。3.2.2.2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3.2.2.3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验收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数量,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分户验收检查标识》上确认、签章;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处置记录》,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确认、签章。验收合格后,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签章。追溯与之对应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3.2.2.4负责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组织程序和验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工程实施监督是监理的职责)。3.2.2.5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分户验收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383号文中强调: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含对分户验收进行评估的结论,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2.3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工作。3.2.3.1参与方案的编制。3.2.3.2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及时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3.2.3.3建立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与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分的对应关系,并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在附件中单独列明)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分部予以明确,以备分户验收时进行检查。3.2.3.4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分户验收检查标识》上确认、签章并粘贴;组织责任人员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处置记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回复。对分户检查情况,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记录、签章。验收合格后,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章。追溯与之对应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3.2.3.5对于不符合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负责进行整改。3.2.4物业单位:已选定的物业公司应参与分户验收。3.2.4.1参与确定分户验收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数量。3.2.4.2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人员。3.2.4.3按确定的分户验收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数量对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确认、签章。3.3分户验收程序流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检验项目及内容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监理单位验收分户验收方案不合格施工单位整改各单位组织实施分户验收方案审批合格施工单位组织内部分户验收报监理单位验收自验合格首合格不合格施工单位整改内部审批合格申报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验收合格建设、监理、施工、物业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不合格由项监理单位下发不合格项处理记录分户验收确认,签字盖章四、分户验收的准备工作4.1技术准备准备好相应文件;根据户型图选点,绘制并确认检查点布置图;向验收组人员进行交底。4.2检测工具准备序号名称规格数量检测项目备注1杠尺2m8把平整度、坡度铝合金2水平尺600~800mm4把水平度、坡度铝合金3直角检测尺200mm4把方正钢制4钢卷尺5m8把直线距离5塞尺4把平整度、坡度6线坠0.5kg4个垂直7经纬仪1台垂直测量组借用8水准仪1台测量组借用9小线0.25kg10小锤4把空鼓11游标卡尺2把12红蓝铅笔2013塔尺2把14激光测距仪2台尺寸精度±2mm15漏电测试仪1台漏电测试16绝缘摇表1台绝缘测试五、提供分户验收与检验批的对应关系(列表或绘图)六、检查验收项目、检查点布置图6.1分户验收项目6.1.1分户验收项目包括:(与之对应的是附件2中的“验收内容”)(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2)门窗安装质量(3)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采暖、制冷、通风系统安装质量(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其他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项目(如:落地窗防护栏杆等)根据本工程结构,装饰装修做法,水电系统使用功能等,对检查项目和内容要进行详细说明。6.1.2土建专业: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塑料门窗安装质量、特种门安装质量、墙面耐水腻子质量、水泥砂浆地面、水性涂料涂饰顶棚、防水工程等。6.1.3给水排水采暖专业: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卫生器具安装;室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及金属辐射板安装等。6.1.4电气专业:室内、公共部分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以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普通灯具安装工程,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四项检验批应全部合格。6.2户型图和检查点布置图6.2.1户型图6.2.2水泥砂浆面层点布置图(其他检查项目均可在此图上表示,但是应采用不同的符号分别标识)七、检查验收一般规定及检查内容7.1一般规定7.1.1对于上述检查验收项目,逐项对照住宅工程对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检查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附件2)中“相应《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表格编号”位置中相应位置填写该住宅与之对应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表格的编号。7.1.2对于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分别采取实测实量,以及查验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报告等手段进行检查。观感检查项目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平整、垂直、标高等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使用激光测距仪、靠尺板、水平仪和尺子等专业检查工具,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7.1.3检查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时:检查项目内容符合相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或者,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无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检查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或主控项目不合格,一般项目的不合格点率超过20%;或者,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不合格。分户验收工作组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处置记录》,书面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经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或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判为合格。7.2检查内容7.2.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7.2.1.1检查内容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验收,是对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主体结构、观感质量、结构尺寸进行专门验收。具体详见下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DBJ01-82-2004)主控项目1外观质量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2过大尺寸偏差处理及验收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一般项目1外观质量一般缺陷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允许偏差检验方法2轴线位置(mm)墙、柱、梁8钢尺检查剪力墙53垂直度(mm)层高≤5m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4标高(mm)层高+10激光测距仪5截面尺寸+8,-5钢尺检查6表面平整度82m靠尺和塞尺检查7.2.1.2质量标准、检查方法、数量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04)7.2.1.3根据本工程户型:尺寸偏差项目检查数量按每户住宅划分,对梁柱应抽查构件3件;对墙和板应抽查代表性的自然间3间(3面墙)。7.2.2塑钢门窗安装质量7.2.2.1检查内容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02-1。7.2.2.2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方法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进行检查。7.2.2.3根据本工程户型:尺寸偏差检查项目检查数量:(1)门窗安装工程分户验收每户抽查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2)每户住宅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应全数检查并记录。(3)实测实量内容应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实测值应全数记录。7.2.3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耐水腻子墙面、水泥砂浆地面、耐擦洗涂料顶棚)7.2.3.1墙面耐水腻子(1)检查内容: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3-16-1。(2)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方法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建筑内墙用耐水腻子应用技术规程》(DBJ-48-2000)进行检查。(3)检查数量:根据本工程户型,尺寸偏差项目检查数量:1)墙面耐水腻子工程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2)每户住宅墙面耐水腻子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全数检查,并以房间为单位记录。3)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实测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不合格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