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党组织党员信息填写和录入说明一、一般要求:1、带星号“*”的项目是必填项,采集时必须要求填写,否则会导致录入信息时无法保存。2、含有“按说明中的项目填写”或“按下列项目填写”的是含有代码的采集项目,在采集时只能填写所列的项目。如遇无法确定选项或需要特别说明的,可附详细说明。采集表中所附带的选项,除表中标明可以多选外,只能选择一个填写。录入含有代码的信息项时,可以直接录入信息项前的代码值以简化录入。3、采集表中的党内职务、履历、培训等信息都是多记录信息集,可以记录不同的职务或履历等信息,多记录信息集中没有设置必填项,但是采集表中所列的项目都是重要项目,填写时必须把每一条信息记录的各个信息项填写完整。如果被采集人的某些信息较多,采集表提供的空间不够填的,可另附纸说明。4、采集时尽量不要选择“其他”项目,因为标注某一个信息项是“其他”对党组织党员管理和党内统计都没有实际意义。5、表中填写时间一般应该精确到日,月份必须填写,无法采集到具体日期时可以统一录入某月1日,不录入日期系统也会自动把日期设定为1日。二、党组织信息采集表相关说明:1、党组织基本信息本表中“党组织全称”、“组织类别”、“上级党组织名称”等项目必须填写。“党组织全称”以党组织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党组织的印章为准,要填写全称。为了系统管理的简便,同时应该采集该党组织的标准简称。“党组织类别”中的“政府工作部门党委”指应建党组而建党委的政府部门成立的党委,例如:区工商局应成立党组,实际成立党委,在采集时应录入“政府工作部门党委”,工商局机关成立的机关党委或机关总支、机关支部采集时按“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填写即第2页共7页可。“党小组数”栏采集党支部信息时填写,填写党总支和党委信息时可不录入。“建制村党组织”指的是村民委员会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委、总支),即建制村中最高级别的党组织,而不是在建制村中建立的所有党组织。“镇乡党委”不是组织关系隶属于镇乡的党委,而是镇党委和乡党委,如海淀区北安河乡党委、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等。“机关党委”不包括政府工作部门党委,如公安局党委、工商局党委等不属于机关党委,而公安局机关党委、人事局机关党委等是机关党委。2、党组织所在单位信息具有法人单位资格的才填写单位信息集。“单位名称”“单位级别”“单位性质类别”“单位所属行业”“单位所有制形式”等项目采集信息不能不填。一个单位中成立多个党组织时,各党组织都要单独填写采集表,在填写党组织所在单位信息时,可以只在采集该单位最高级党组织时录入单位的详细信息,下级党组织只录入所在单位名称即可。“单位名称”要填写全称,以单位批准成立或注册的名称以及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为准。“单位级别”除机关单位按级别填写外,其它单位均为无级别。“单位所有制形式”分以下几种情况:国有控制:指资产归国家全部所有或控制的各类单位。集体控制:指资产归公民集体全部所有或控制的各类单位。内地私有经济控制: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控制的各类单位。港澳台商经济控制:指资产归港澳台商所有或控制的各类单位。包括按规定登记注册的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经济控制:指资产归外商所有或控制的各类单位。(国有或集体经济控制含绝对控制和相对控制两种情况,绝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或公民集体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并且由国家或公民集体实际控制的企业。国家或公民集体经济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系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或公民第3页共7页集体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或公民集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内地私有经济控制、港澳台商经济控制、外商经济控制的判断和国有控制类似,也有绝对控制和相对控制两种情况,当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各占50%时,按私有经济控制填写)“企业规模”按采集表说明中所附的国家统计局标准划分,注意要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的下限。“两新组织”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包括各类非公经济企业,新社会组织是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党员信息采集表相关说明:党员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以组织关系为准,只采集本党组织管理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1、基本信息“姓名”、“所在支部名称”、“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籍贯”、“当前党籍状态”、“工作岗位”等项目采集时必须填写。“姓名”应录入户籍上惯用的名字,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所在支部名称”填写当前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全称。“照片”可参考以下标准格式:应使用人员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进行照片处理裁剪照片宽度和高度的比为4:5,照片中人像头部应该完整,上部露出头发的顶部,下部保留到衬衫的领尖。为保证网页访问的速度,录入系统的照片电子文件容量约50-100k,建议采用jpeg格式。“籍贯”应录入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录入,党员籍贯具体到县,如:××省××市××县、北京市××区。台湾省籍党员的确定以户口本上登记的籍贯为台湾省为准。“健康状况”如患有疾病,可以在“其他情况”中进行具体说明。“工作岗位”指采集时党员的工作岗位情况,以该党员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确认。“个人身份”党员的身份和工作岗位不对应时,可填写个人身份项目,如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在工作岗位上填写事业单位管理或技术岗位,个人身份填写国家公务员。第4页共7页“新社会阶层情况”由符合新社会阶层情况中所列项目的人员填写。“职称”项目没有列出对应的代码表,由党员根据自己所获得的职称证书为准,填写最高的一项职称即可,录入时根据代码表查找出对应的项目录入。“缴纳党费工资基数”、“每月交纳党费数额”是党员交纳党费的两种不同计算方式,两项之中只要填写一项即可。按中组部组通字2008[3]文件、市委组织部京组通[2008]22号的规定计算缴纳党费数额。采集工作中,这两个项目可以由党组织统一填写,党员交纳党费的实际情况也以党组织掌握的为准。“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录入党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没有固定人事关系的党员可不填写。“联系方式”是为建立党员联系长效机制所设立的项目,请党员尽可能填写能方便联络的地址和电话。“工作在一线情况”指信息采集时党员在一线工作的情况。企业一线:指工作在各类企业(含乡镇企业)生产车间、工段和班组,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工段、班组的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商业、餐饮、服务业企业从事销售、加工、服务,以及直接为企业销售、加工等提供辅助服务部门的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农村一线:指在农村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和务工经商人员,以及农村中的广播员、信贷员、放映员、联防员、计划生育信息员等镇(乡)中非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教学一线:指各类学校中直接从事教学和辅助教学的人员,教辅人员一般指实验室和教研室的工作人员。科研一线:指科研机构中直接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以及为科学研究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人员。机关一线:指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等机关法人单位中层以下(不含中层)的工作人员,中层可以以是否担任处长、科长等领导职务为区分。“第二党派”一般情况下具有多党派身份的人员应该是先加入民主党派,后加入中共,在此我们统一把党员所具有的除中共之外的其他党派身份填写为第二党派。“参加党员志愿者队伍情况”指党员参加社区、居委会或村的各第5页共7页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岗位情况,可多选。2、学历学位信息学历学位信息集是多记录信息集,学历信息只采集党员目前所取得的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信息。学位信息采集党员目前所获得的所有学位信息。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学习信息可填写在同一行,分别取得学历或学位的信息应该分开填写。“学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不得填报“相当XX学历”。取得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填写。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仍填写同等学历,如取得双学士学历的按大学填写。在校学生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填写。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但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填写。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在学历类别一栏中应填“全日制教育”;通过在职教育获得的,在学历类别栏中填入“在职教育”。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在学历类别中填“在职教育”,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前加“中央党校”或“市委党校”。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肄业等。“所学专业”指目前取得的最高学历的专业名称。所学专业项目没有列出对应的代码表,由党员根据自己所获得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录入时根据代码表查找出对应的项目录入。“学制”指在校学习的年限,如大学本科学制为4年。“学位”应填写学位证书上的学位全称,如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不能只填写硕士、博士。3、家庭成员信息主要采集党员直系家属的信息,可以填写多名家庭成员的信息。采集这些信息主要为建立联系党员的长效机制为目的,采集时以录入便于联系党员的亲属为准。第6页共7页“与本人的关系”填写夫、妻、父、母、子、女等内容。4、党籍信息“入党日期”必须填写,入党时间指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一般为支部大会通过该人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党委批文上注明的该同志入党日期与支部大会通过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党委批文上注明的时间为准。重新入党的党员按重新入党的时间统计。正式党员应当填写转正时间,转正时间一般情况下和入党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转正时间以党委批文上注明的转正时间为准,如:某同志入党时间为2001年7月1日,2002年7月6日该同志所在支部讨论同意该同志转正,上级党委2002年8月1日下发批文,批文上注明:“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因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所以该同志的转正时间应该是2002年7月1日,即预备期满后按期转正。如果党委批文写明:“该同志从2002年7月6日”,则转正日期为2002年7月6日。“转正日期”没有预备期的党员(1969年10月至1978年10月入党的党员没有预备期)的入党时间即为转正日期,预备党员不要填写转正日期。“入党时学历”、“入党时工作岗位”、“入党时新社会阶层情况”参照基本信息集所列代码填写,本年度发展的党员要填写这些项目以便于统计。5、职务信息职务信息为多记录信息集,可以记录该同志担任的不同职务,包括曾经担任的职务。党员担任的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要分别填写,党内职务也是该党员行政职务的(如某企业党委书记),可填写在党内职务栏,在行政职务栏不再重复填写。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内职务。只有“任职状态”为在任的党内职务才参与党内统计。信息采集时以党内职务为主,行政职务采集在任的即可。“党内职务起始日期”指党员连续两届以上担任某条职务时,第一次担任这条职务的时间,中间任职不连续的时间不能累计。党内职务“是否兼职”的判断标准以是否兼任行政职务为准,担任多条党内职务的不算兼任职务。没有填写“党内职务结束日期”的,录入信息时当前任职状态填写“在任”,有“党内职务结束日期”的,录入信息时当前任职状态填写“不在任”。行政职务的任职状态按同一规则录入。6、党内培训信息党内培训信息集主要采集党员参加党内培训信息(一天按8学时第7页共7页计算)。7、简历信息简历信息从参加工作前的最后一条学习经历开始录入,起止时间到月。简历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不得空断,尤其是起始日期不能为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录一段。参加学习半年以上的,应在本年段的“履历补充”中加以注明。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的,也应在本段“履历补充”中加以注明。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录入。工作单位和职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