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规守纪,做合格党员根据团党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今天我就怎样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守底线,做遵规守矩的合格党员,和大家交流一些学习体会。记得有人说过:“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百个人会有一百种答案,但在每一个党员答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基点,那就是做人首先要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共产党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些有关党的纪律的语录口号,很多党员曾经耳熟能详,但对现在大多数的党员来说,已经变得陌生了。但这并不是说纪律已经过时了,事实上纪律几乎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中国共产党从最初的5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8000多万人,从最初的几个党小组发展到现在的389万多个基层党组织。如此庞大的数字,中国共产党却能把他们建设成践行宗旨的坚强堡垒而不是一盘散沙,靠的是什么?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根据党的历史经验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党规党纪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心中无纪,就会滑向万丈深渊;心中有纪,才能走得平稳踏实。违法往往始于违纪,纵观落马官员的贪腐之路,无不是从钻制度空子、不守规矩开始。反之,人人称颂的模范干部往往也是纪律和规矩的捍卫者。孔繁森、杨善洲等优秀干部之所以成为-2-共产党人竞相学习的楷模,就是因为一辈子坚守规矩,对党忠诚,不讲条件。一、准确把握当前正风反腐新形势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严党纪、改作风、肃贪腐,深得党心民心。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3年来,我们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结合当前实际和我们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务必对当前的正风反腐的新形势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当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党员。所以我们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变化,时时刻刻用《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来严格约束自己,做遵规守矩的党员。要适应“两学一做”新要求,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要求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要求针对不同层级党员,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切实唤醒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党章党规党-3-纪作为做人处事的根本遵循。要求推进党纪党规教育向基层延伸,将学习教育延伸到基层每一个支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也是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适应“四种形态”新格局,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王岐山同志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二、《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将“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4-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五是删繁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四个必须: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这“四个必须”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准则》开篇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道德修养。廉洁自律,难在“自律”,自律源于自觉,立根方能固本。要真正将廉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离不开“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面向8700万全体党员:“四个坚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准则》改变了过去仅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提要求的做法,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如何保持廉洁本色,对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的要求,是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5-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面向党员领导干部:“四条更高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好《准则》,身体力行,模范践行,严格自律正己,大胆履责正人,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三、《条例》部分新变化内容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其中,这次修订新增42条,占全部条款近三分之一;有重大实质性修改57条,占整个《条例》五分之二强。第二编分则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等6类,分6章85条,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该条例被不少-6-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下面,我结合学习列举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第45至47条):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第48至51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等等。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第52至56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7-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第58条):组织迷信活动的。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提醒: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会受到党纪处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是这次修订新增的违纪行为。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后果。对该类行为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案例:任志强同志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四、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做合格党员立规易,执纪难。《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一)要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要统筹安排,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8-线。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撰写学习体会、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通过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决纠正实践中存在的纪法不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