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培训课件《争做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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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王哲目录123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4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申请入党的条件第一部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入党条件的历史进程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提出:“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意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关系即可。”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指出:“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三大、四大、五大,对入党标准上基本沿袭了一大的条件。三大的《党章》中规定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1人改为2人。党的五大第三次修订的党章对入党年龄提出了要求: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凡年龄在二十八以内而愿入党者,必须经过青年团;但青年军人不在此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入党条件的历史进程六大党章提出:“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共七大是中国共产党首次独立召开的大会,七大党章提出:“凡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并提出了年龄要求:年满十八岁。1956年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是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上比较科学和权威的党章之一。在第一章第一条提出:“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并且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都可以成为本党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入党条件的历史进程十二大党章是改革开放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其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特征,内容丰富、结构合理、概括全面,以后历届党代会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十二大党章明确规定: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的九大(1966年)、十大(1973年)、十一大(1977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通过的党章在入党条件和党员义务、权利方面都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特征。这三部党章都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交纳党费,都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入党条件的历史进程十七大和十八大党章在此没有作任何修改。十六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二、深刻领会党章对入党条件的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1.规定了年龄、国籍、个人成分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政治组织。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二、深刻领会党章对入党条件的规定4.执行党的决议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时期对某一项工作和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应当自觉地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应当受到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5.按期交纳党费党员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应是什么样的人?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党员的基本条件觉悟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这句话中的“工人阶级”说明了我们党的阶级属性,说明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队伍中的一员;“有共产主义觉悟”说明共产党员应当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先锋战士”说明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他们应当站在时代的前列,站在人民群众的前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党员的基本条件普通强调党员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是要求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人民本色,永远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防止和克服特殊化思想和脱离群众的现象。但强调普通一员,并不意味降低标准,而是对共产党员提出的更高要求。邓小平指出:“一个共产党员,第一,他是普通人,第二,他是普通人中的先进分子。”这里关键是永远二字,就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论地位、条件、环境怎样变化,都要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周围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第三部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体现,是对党员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的义务的内涵学习的义务、工作的义务、贡献的义务、守纪的义务、忠诚的义务、治党的义务、宗旨的义务、道德的义务党员义务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党员的义务1、学习的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邓小平:“没有专业知识,又不认真学习,尽管你抱了很大热心建设社会主义,结果做不出应有的贡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起反作用。”2、工作的义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党员的义务3、贡献的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守纪的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忠诚的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一、党员的义务6、治党的义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宗旨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道德的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二、党员的权利是党章赋予党员参与或从事党内某种事项或活动的行为能力,是党员以主体身份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体现,是党员能更好发发挥作用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党员的权利的内涵政治权利、参政权利、议政权利、监督权利、选举权利、申辩权利、上述权利、申诉权利党员权利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二、党员的权利1、政治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参政权利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议政权利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监督权利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二、党员的权利5、选举权利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申辩权利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上述权利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申诉权利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三、义务和权利的关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第四部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讲话要求:三、如何落实依法治国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不准”严禁散布、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制造、传播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及公司形象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公司各项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搞小团体主义活动;严禁违反程序,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参加非法组织或组织、策划、怂恿、支持、参加非法活动;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员标准争做合格党员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不准”不准在工作中“庸懒散软”,敷衍塞责,不履行职责;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娱乐;不准接受和索要下级单位、业务往来单位的礼品礼金以及旅游、健身等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违规配车、超标准接待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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