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织的设置和选举工作第一个问题党组织的设置一、党组织设置的原则和要求党章规定,凡是有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在基层单位建立的支部、总支和党委都是党的基层组织。那么,什么情况下应建立支部、总支、党委?也就是说,党组织设置有哪些原则和要求呢?党组织设置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一般情况下,1、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支部。2、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党支部。3、有正式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委)。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临近的单位党组织建立联合党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但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以上是对党员人数的要求,但也不是绝对的,还需要考虑工作需要,有的单位党员达到了50人、100人,如果工作不需要,也不一定建立总支、党委;有的单位党员虽然不足50人、100人,但因情况特殊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委。二、设立党组织的程序申请设立党组织要经过四个步骤:1、向上级党委递交建立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的请示。其内容2包括3个方面:(1)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数量等简要情况。(2)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3)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的组成人数和委员的设置方案等。2、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后,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这里要注意3点:(1)选举时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实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2)选举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3)必须实行差额选举。3、召开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或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这里要说明的是:(1)党支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中组部有明确规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超过7人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3—7人,党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宣传、青年、纪检、保卫、统战委员,委员设置可依据党员人数和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而定。(2)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3)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4)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企业党员人数多,为便于工作确需设常务委员会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4、向上级党委呈报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组3成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选举依据;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委委员(党总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委员分工情况等。第二个问题党组织的选举多年来,党内选举工作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程序和方法。党内选举程序,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党章和党内有关选举工作规定的具体化,有其内在的科学性。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工作程序,认真按照选举工作程序办事,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选举过程中违反党章的现象发生,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党支部的选举(一)党支部选举的内容党支部选举内容主要有3项:按期改选本级党支部委员会;补选本级党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1、关于按期改选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完成任务的关键在“按期”这两个字上,党章规定,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党支部的任期为2年,总支为3年。一般情况下,支部换届要按时进行;如果理由正当,情况特殊,提前或延期换届也是允许的,但必须写出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拖延换届选举时间。2、关于补选本级委员,一般是指在换届选举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支部工作,从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委员(必须差额选举),在补选前,必须提出增补意见,待上级党组织批复后,才能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此外在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时,党支部书记因故调离,上级党组织可以依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43、关于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应注意3点:(1)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2)被选举人不限于本支部范围的党员,只要是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内的党员都可以被选为代表;(3)代表一般应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在选举前,可根据上级党委规定的代表条件和名额,由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候选人,然后支委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候选人数要多于应选人数的20%,最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党支部的选举主要有上述3项内容,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想重点谈谈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党支部选举的要求和原则。党支部选举的要求就是《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实现这一要求,必须遵循党内选举的三项基本原则:1、选举权平等的原则。每一个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党员登记中被不予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受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党员,应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以及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情况,确实表现好,作出突出成绩的,得到党内外群众谅解和拥护的,可以当选为代表。此外,带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选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这是党内选举的一条原则。3、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在党支部选举中,除了选举书记、5副书记可采用等额选举外,其余都应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无记名投票,即选举人在选举时不公开姓名的投票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使选举人不受被选举人在场等因素的影响,免除顾虑,真正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4、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纪律的原则。党内选举,要严格遵守《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纪律,一经发现有违反选举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关党组织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和认真查处,严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三)党支部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对党支部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我想分为选举前、选举中、选举后三个阶段来讲。1、选举前的六项准备工作。(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换届选举前,支委会要召开会议讨论,作出改选的决定,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和选举办法;支部委员分工抓筹备工作等。并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何时举行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即可进行选举的其它准备工作。(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报告作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提出下一步党支部工作的打算,反复修改完善后,由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3)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6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候选人:一是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二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再由支委会集中党员的意见研究确定。在酝酿和确定支委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表现。三是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请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顺序;选举方式等等。选举办法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预先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选票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2、党员大会选举的八项程序。(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当实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时,则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宣布无效。(2)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后,一份报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3)通过选举办法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员。党支部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大会正式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7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支委会提出建议名单。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支委会成员和下届支委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如果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须的说明和解释;也可以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5)分发、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等,然后将选票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并向大会报告分发选票情况。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者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6)投票、开票箱。投票前,工作人员要当众检查票箱,确认无误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7)计票、判断当选人。计票即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人得票数量。再按规定判断当选人。一是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二是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为当选。三是如果遇到票8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四是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8)宣布选举结果。一是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二是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3、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的工作。(1)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主要程序是:选举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基本程序是: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酝酿书记、副书记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