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主观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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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主观案例分析几点说明:1、本次案例串讲共计12道主观案例分析,为了不占用课堂讲解时间,因此请大家在讲解前最好自我解答至少对题目有所熟悉;2、本套案例分析练习题从内容到形式等方面尽量作到与近年来真题中的主观(即案例)试题相吻合并反映出04年大纲的精神;侧重于总则重要知识点与分则重要罪行的有机连接:总则中的主观罪过、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正当行为、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累犯、自首与立功、缓刑与假释、追诉时效等都有所涉及;分则方面考察了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以及其他有关章节中重要的具体犯罪之构成特征。3、版权所有,请尊重知识产权。一、概述:刑法部分主观案例的题面特点、知识点分布与应试解答方法1、对近几年来司法考试中刑法学方面的主观案例进行回顾与总结、2004年考试大纲中主观试题要求及分值的分析;2、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设问较多:3、知识点的分布相对集中,一般不出偏题,多属于对实践中常用的刑法制度、多发性罪行的考察(指出主要集中的分则章节及主要罪名);4、刑法学基本理论的考察最能显现的就是主观案例分析:相对于客观试题,案例分析题十分重视对考生处理案件实际能力的考察,纯粹的理论型、记忆型、法条型试题大幅度减少,要求我们在记忆的基础上理解、灵活而综合地运用相应知识的案例分析题占据主导地位。这就使得我们即使非常熟悉刑法条文恐怕还不够,只有真正理解条文背后的精神,熟悉刑法学理论才能顺利通过考试,从近两年来的刑法案例分析可见一斑。故我们对司法考试中刑法案例分析题的难度要有足够的认识,不能以为背诵法条即可解决问题;既要立足于法律条文和重要的司法解释,又要充分运用一些重要的刑法理论;5、在仔细阅读主观案例题时,必须保持高度的谨慎,全面捕捉题面相应信息(尤其是括号的信息),准确辨识出题人设置的种种陷阱,真正明白出题人的意思;找准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知识点即“猜透”出题人的意思,顺其思路、“投其所好”地答题;6、回答问题的三个步骤:一是看行为主体(首先是单位还是个人、若是单位则分析其性质、若为自然人则关键的是分析其身份问题尤其是否属于缓刑犯、假释犯、是否有前科等);二是看有多少具有刑法意义上行为(包括涉嫌犯罪的行为与影响刑罚裁量的行为);三是再根据题目要求具体分析每行为的定性及处理;7、回答需简洁明了、要点明确:如首先要得自己判断的结论:行为人是罪还是非罪,是此罪还是彼罪,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犯罪既遂还是未完成形态(预备、中止、未遂),是一罪还是数罪;是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还是不作为犯罪等;其次,对于不同类型的设问需采取不同的大体思路:(1)对“罪与非罪”的试题,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要件”这一分析工具,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构成要件;(2)对“此罪与彼罪”的试题,核心在于回答相混淆罪之间相互区别的关键点是什么,例如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都使用了“胁迫”的要挟手段,关键在于看该威胁的内容是否同时具有人身暴力性和取财当场性,若回答是肯定的,则为抢劫罪,否则为敲诈勒索罪;再如故意杀人罪(既遂)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关键在于犯罪人的主观方面内容不同;(3)对于犯罪的三大形态方面(即完成形态、共同形态、罪数形态)试题,着眼点在于各种形态的成立条件,如共同犯罪成立的三个条件是否齐备等;(4)对“如何处理犯罪人”的试题,实际上就是在已经构成犯罪的基础上,依法分析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程度,主要是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为成年人,是否成立累犯、自首或立功,是否在缓刑、假释期间犯罪,又无法定的从重或者从宽处罚因素等情形。二、刑法案例及评讲1、【案情】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问题】(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因为在1981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2、【案情】被告人:童某,男,36岁,原系某国有工厂采购员。被告人:林某,女,34,同厂工人。童某因贪污罪于1999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03年5月,童又起意强*厂里的女青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林某商量,由林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名,将平某诱至林某家中。晚饭时,童、林二人设法用酒将平某灌醉,林某故意离家去别处睡觉。童某正欲行*时,平某惊醒,大喊救命。童某惟恐被邻居发觉,用手扣住平某的嘴,被平某狠咬一口。童某又生恶念,用双手猛扼平某的颈部,致平某窒息死亡。林某次日回家,发现平某已死,惊恐之余,答应为童某掩盖罪行。当晚,童、林二人将平的尸体装入麻袋运送到郊外,投进了江里。【问题】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童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3)对童某与林某依法应当如何处罚?3、【案情】姜某于10月21日商场闲逛时,正好遇到在门市部任售货员的高中同学金某,姜某看货架上摆满了高档电器,遂起盗窃之心。姜某对金某说:“没想到这儿东西还挺多!”金某漫不经心地说:“还行!”当晚,姜某到金家,密谋盗窃某商场门市的电器一事。金某开始不太同意,后来在姜某的鼓动下终于同意了,并让姜某上心点,准备充分点。第四天晚12点多,姜某、金某撬开商场后,偷得电器数十件,价值3万余元。在逃离现场时,金某为破坏现场,从柜台里拿出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子。在逃跑的路上,金某说:“我把电炉插上了。”姜未吱声,事后才知道电炉是为了放火。当夜,该市场被火烧毁。【问题】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姜某构成什么罪?金某构成什么罪?两人之间有无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2)如果当时姜某看金某将电炉插上,并问金某:“干吗?”金某回答:“破坏现场呀!”姜某夸道:“还是你老兄厉害。”接着两人离开现场,大火烧毁了该门市部,此时,姜某与金某的行为如何定性?(3)如果金某在插电炉时,姜某并不知道,只是站在商场大门处等姜某出来。此时,正巧该门市部主任到市场有事,看见姜某站在该市场门口身边一大堆电器且商场的后门半开着,便查问姜某:“你在这儿干什么?”姜某很害怕,操起事先准备好的铁棍朝商场主任头上砸去,主任当即倒地。后经查验,主任为重度脑震荡。金某放火后与姜某匆匆带着赃物逃离了现场。综观全案,姜某、金某各构成什么罪?4、【案情】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年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问题】(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的构成何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3)如果本案中章某见勒索未成杀死吴乙,则章某构成何罪,如何处罚?5、【案情】董某在某纺织公司做工期间,因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某年12月12日下午,公司总经理发现董某被开除后仍滞留公司并住公司宿舍,于是训斥和驱赶董某,董某便怀恨在心,欲行报复。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某拿了一盒火柴离开留宿的宿舍,走到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纱料,结果酿成大火,烧毁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仓库货物燃烧时放出大量毒气,通过气窗进入仓库外侧的女工宿舍,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毒死、熏死,15名女工受伤,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问题】(1)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2)如果董某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纱料逃跑以后,由于纱料受了潮,燃烧慢,被守仓库的职工及时发现扑灭了,则董某的犯罪行为属于既遂还是未遂?(3)如董某在点燃了纱料之后,因害怕造成的后果太严重,而极力灭火并呼叫他人来救火,但最终因火势太大,而造成了案例中的损失,则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为什么?(4)如果董某在上述纺织公司生产车间里从事生产时,乘机吸几口烟,将划燃的火柴随意一抛,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纱料,以致引起案例中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则董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6、【案情】2001年5月,赵某与钱某因涉嫌共同抢劫犯罪被捕,一年后赵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钱某作为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二人在监一有机会相间就密谋越狱逃跑之事。2003年10月的某日,管教干警罗某带赵某、钱某、孙某等三犯人外出劳动,赵某、钱某趁罗某、孙某不备用劳动工具将二人打晕,脱掉罗某的警服穿在赵某自己身上,然后逃跑。事后,钱某被追捕的武警抓回。监狱管教干警李某奉命侦查赵、钱二人脱逃一案,连夜对钱某进行审讯,要求钱某交待二人策划的越狱潜逃的计划内容、赵某的逃跑方向、可能的落脚点等等。李某对钱某反复作思想工作,交待政策策但钱某仍顽抗到底,拒不交待。李某十分恼火,称“敬酒不吃吃罚酒,看你嘴硬还是我的拳头硬”,遂在审讯室内对钱某进行拳打脚踢,并用警棍对钱某头部进行殴打,将钱某左耳打聋。次日,李某又将孙某带到审讯室,讯问有关情况,孙某称事发突然,自己又被打晕,记不清了。李某又用警棍对孙某进行殴打,达半小时之久,并称“在我面前装傻,有你好瞧的!”李某将孙某带回监室后,又对与孙某同监室的犯人孟某说:“孙某不老实,你要替我好好地‘照顾’他。”孟某为讨好李某,遂经常对孙某进行辱骂、殴打、罚站,李某对孟某的行为十分满意,多次违反规定给孟某送去烟、酒。不久,上级发现李某将钱某打聋一事,将其逮捕归案。在审讯期间,李某供认不讳,并主动交待了自己指使孟某殴打孙某一事。【问题】:(1)赵某、钱某的行为依法构成何罪?如何处理?(2)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应当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3)犯人孟某的行为如何定性?7、【案情】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单位汽车司机。被告人李某于2002年8月17日上午11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三人驾驶解放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货。车超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季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20多米,造成两人重伤(后因抢救不及时,于送医院途中死亡)。被告人见撞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看到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但李某对此根本不予理会。当跑出大约3公里到市郊一农贸市场附近时,路上的人很多。被告人为摆脱该出租车,只顾逃跑,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路边一骑车带着小孩的母女俩撞出12米多,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在路边赶集的两位老人(重伤)。后被公安机关在路口设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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