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导师制度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原则,特制定本“全员育人导师制度”。一、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并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二、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三、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帮助受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四、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文化娱乐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个性特长。五、经常与受导学生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并对受导学生的操行品德及评定提出意见或建议。六、经常与受导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并积极取得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七、关注“八类特殊学生群体学生”,每位导师要为受导学生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如定期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成长档案记录、学生个案分析等。八、每位导师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任务。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了进一步营造全员育人的教育氛围,为实现“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孩子”的教育理念,为构建“管理育人,教育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机制,做到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二、工作目标1.全员育人导师制。在各学部和年级组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学科教材实际、学生的思想状况以及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学生和教师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经必要的调整后,让每名教师成为2名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导师。2.进一步发挥心理咨询室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心理问题学生也表现出来,而科任教师心理方面的专业不足也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借助我校心理咨询辅导室“阳光心灵中心”的资源,定期(每周三)为问题学生举办心理辅导讲座。不定时对个别心理问题严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3.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让学生要我学变为我要学,让学生做学习、活动的主人,用“主人”的姿态参与学习等活动,在教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学习,自主的探究,独立地生活,促进学生张扬个性、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三、具体办法第一,由学部牵头,年级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班主任与科任教师通过征求学生意见的方式在班级教导会上确定每位教师辅导名单。第二,两周至少与学生谈心一次,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学习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第三,建立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点,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第四,每月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建立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支持。第五,导师与班主任要及时沟通、汇报,以便班主任全面了解情况。导师遇到特殊案例、问题可要求年级组长在本年级进行“会诊”,制定教育方案,建立特殊案例、问题“会诊”制度。第六,为确保该方案的落实,导师落实辅导职责制。教师的辅导情况将计入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通过过程材料、学生思想进步、学业成绩、家长满意程度等项目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评优工作中。四、注重过程管理,确保制度落实。(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度。导师对每位辅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等。导师根据辅导对象的不同分别从学业成绩及原因、品德行为缺陷及原因、兴趣爱好及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制订发展措施。对每月的表现和每次考试成绩进行逐一登记并分析对照。(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导师坚持每2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要求受导学生每周一次以成长周记的形式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导师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3)家校联络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宣传阵地的主导作用。导师要采用主动接待家长来访、电话或信件等多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学生家长联系,每学期开一至二次家长会,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的在校表现,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并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密切与家长联系,整合学校和家庭的力量共同教育学生。(4)班级教导会制度。各年级每月召开一次班级教导会,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针对存在情况,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办法。五、组织领导为保证导师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生成长导师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制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小组负责导师制的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附: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郎咸民副组长:苏道松、赵西永组员:李爱惠、苏丽、张存美、孙瑞莲、宋圣路、李纪军刘培丰家长、社区代表:李萍、孙秀娟、刘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