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宗教字〔2012〕号瓜州县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乡镇:根据市宗教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六五”普法规划,经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主题词:宗教普法通知抄送:县普法办、县委统战部、县级宗教团体瓜州县宗教事务局2012年5月10日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今年是国家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我县宗教工作系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一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我县宗教系统“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我县结合宗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完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长效机制,在宗教系统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文化繁荣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扎实地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规章,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推动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活动时间及范围1、活动时间:自2012年开始,每年6月1日至30日。2、参加人员:全县宗教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乡镇、社区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宗教场所寺管会人员、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四、学习内容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宗教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宗教基本知识为主的五项基本教育。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学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事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甘肃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学习全国性宗教团体、省级宗教团体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五、活动方式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及2012年“三支队伍”培训工作,集中一个月时间,以“十个一”活动为指南,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制定一个方案。根据市宗教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有关乡镇、单位,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活动。二是召开一次动员大会。6月份适时召开宗教政策“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要求各有关乡镇、单位,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动员部署。三是举办一期培训班。于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一次“三支队伍”培训班,集中学习《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四是在县广播电台开辟一个专栏,刊登、宣传《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为期一个月,扩大宗教政策宣传力度。五是开展一次集中宣讲、宣传活动。结合市上宣讲团,深入重点乡镇开展集中宣讲。六是开展一次社会宣传活动。在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通过摆设宣传台、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宗教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七是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积极联系消防部门,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寺管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宗教场所安全应急防范能力。八是刊出一期专栏。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与宗教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出一期板报,在各活动场所开展一次板报评比活动。九是开展一次知识竞赛。在6月份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分层次进行《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十是推广一个典型。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及时推广,记录典型事迹,引导“学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六、具体要求有关乡镇、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乡镇、宗教团体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将“学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和措施,主动争取各方配合与支持,深入开展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二)创新活动形式。要按照市、县统一要求和安排部署,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和广大信教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学习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扎扎实实地搞好“学习月”活动。既要运用好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传统学习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把法制教育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更加深入人心,取得实效。(三)推进重点工作。各有关乡镇、宗教宗教团体要注意“学习月”活动的自身特点和规律,专门进行部署、督促和检查,在“学习月”活动中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二是与和谐寺观教堂“安全年”建设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三是与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四是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起来,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五是与全县宗教重点工作检查考核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既开展好“学习月”活动,又促进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四)发挥宗教界作用。各参与部门、单位要充分调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自觉组织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学习的主体,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运用法律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从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通过“学习月”活动,培养一批熟悉宗教政策法规的宗教界人士,使这些宗教界人士成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从而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更贴近信教群众,取得更好的效果。(五)认真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宗教团体要把“学习月”活动的开展,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提高“学习月”活动的效果。要通过“学习月”活动,在宗教界逐步形成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县宗教局将适时对“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书目一、必读书目1、宗教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2、宗教团体规章制度汇编3、宗教政策法规读本以上书籍,国家宗教局正在编写,将于5月底前出版并下发。二、参考书目1、《中国的宗教问题与宗教政策》2、《宗教事务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手册》3、《宗教工作法律知识答问》4、《宗教法规规章制度汇编》5、《宗教事务条例释义》除以上书籍外,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编自选学习书籍,丰富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