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亳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和《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我院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坚定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全力开展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救治中的功效,体现传统医学在疾病预防、减轻患者病痛、保障群众健康方面的特有优势,促进我院中医药工作再上新水平。二、工作目标(一)按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结合我院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中医学科的扶持力度,推动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开展;(二)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展示我院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三)中医药工作达到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标准,顺2利通过考评验收。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以杜运志院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杜运志副组长:闫良宋克义李含君郝树立李庆福吴琪成员:董勤柴伟程亚艳朱霞云夏玲霞洪源洪伟洪加伟乔艳丽李敏王学锋张鹏举张冰张秀芳杨亚辉余新翠张守光洪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业务院长闫良任办公室主任,董勤任办公室副主任,创建办设在质控中心。四、工作内容本次创建活动围绕“一个根本核心、一套基础指标、六项基本保障”开展工作。(一)一个根本核心即“专科专病建设”1.根据本地区疾病谱和医学模式的转变趋势、医疗市场需求、患者就医意向与习惯、本院的医药综合条件与技术潜力以及周边医院的专长和不足等,明确医院的中医专科专病发展方向,建立中医风湿病、中医脑病、中医脾胃病、中医不孕不育病、针灸、推拿、中医正骨等专科专病,使这些专科专病的诊治成为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如风湿免疫疾病方面的专科专病建设。2.制定并实施医院常见病和重点病种的中医药诊疗方案,发挥3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作用。3.在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中药熏蒸等不少于5种中医药服务。门诊中药房确保中药饮片齐备,诊疗设备能够满足中医临床业务工作的要求。4.建立与国家、行业标准相适应的诊疗与护理标准规范、质量评价和控制体系,突出中医药治疗方法的综合运用。加强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规范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5.逐年提高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加大设施、设备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市级预算投入6万元,医院配套2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改善中医药服务条件,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他科室同步发展。6.扶持、培养、造就一个或数个学科带头人,通过专科学科带头人的传帮带,形成专科人才群体,专科专病优势的形成才有确切的技术保证。7.举办中医专科专病学习班,交流临床经验,规范专病的诊治标准并在中医院推行,使专科专病建设不断总结、完善,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二)一套基础指标1.在现有基础上,将门诊诊疗面积扩大为500M2;2.确保病床数达到总床位数的5%,即病床数≥100张;43.中医临床科室年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诊疗人次比例达到5%;4.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70%,中药处方占全院处方比例≥10%;5.病床使用率≥85%;6.中医优势病种≥3个,优势病种中医药治疗率≥70%;7.中医症候群准确率≥90%;8.住院病历甲级率≥90%;9.中医临床科室中药处方合格率≥95%;10平均住院日不高于同级中医医院同一病种平均住院天数;11.平均住院人次费用不高于同级中医医院平均住院费用。(三)六项基本保障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医院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共同开展中医药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问题。贯彻落实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将其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规划中医药工作。2.加强院内协作(1)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含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的临床科室占全院临床科室的比例≥90%。5(2)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有效机制,研究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医院管理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查房制度,查房内容完整体现中医辨证论治思想。(3)全院平均每个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6次/月;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80%;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85%;病房中医治疗率≥70%;甲级病案率≥90%。3.提升服务能力(1)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就医人群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中医科、康复运动医学科、康复针灸科等中医专科进一步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建立完善诊疗机制,按照中医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等服务。(2)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90%。(3)强化基础能力培养,签约至少3名国家级专家来院指导、带徒,扩大门诊诊室,推动专科专病发展。4.凸显中医文化(1)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普及工作,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从诊疗手段、6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形成我院中医药文化特点。(2)学习、借鉴、总结、探索中医药文化建设经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3)宣传普及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传播“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中医“治未病”理念。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并与中医医疗相结合。(4)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5.加强科研教学(1)结合医院的优势学科或优势专科(专病),开展以临床研究为重点的中医药科学研究。(2)承担中医药临床教学或带教任务。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6.完善人才梯队(1)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引进人才,壮大队伍,大力引进中医药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梯队。为每个中医人才确定专病方向,并与相应临床科室对接。(2)建立中医药人员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培训,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院中医7药人员整体素质能力。(3)组织开展西医人员以中成药合理运用和针灸推拿等适宜技术为重点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考核项目。全院医护人员中医药知识知晓率≥80%。(4)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整理工作,注重发挥老中医专家的传帮带作用。(5)举办全院中医药学术讲座,年度讲座不少于5次。(6)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为中医药人员创造条件,保证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五、工作职责(一)质控中心。在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创建中的检查、申报、迎检和资料汇总等工作。(二)医务部。按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有效机制,完善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医院中医诊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机制,落实医院在投入上给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纳入考核目标。(三)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长期发展规划,对中医药工作事业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加8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中医药知识的宣传。(四)中医相关科室。认真按照《评估细则》和《医院备查材料清单》要求,在人才培养、诊疗手段、处方书写、设施配置、设备购置、操作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严格落实,积极与其他科室开展涉及中医领域的协作,参与中医药全院会诊和病例讨论。(五)其他临床、医技科室。按照创建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六、实施步骤(一)筹备动员阶段(2015年1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亳州市人民医院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召开医院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中医工作示范单位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列入医院工作目标。(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月~2015年9月)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按照工作职责,层层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落实《评估细则》要求,并做好资料整理和保管。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三)自评申报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0月)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组织开展对相关职能部门、中医科、康复运9动医学科、康复针灸科等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完成自我评估和《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请表》,向省卫计委申报。(四)评估验收阶段(2015年10月)按照上级通知,认真筹备,积极应对,迎接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我院创建中医药示范单位的考评验收。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开展并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质控中心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对各有关科室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这一目标,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及时宣传我省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10与发展的政策。普及中医药知识,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努力营造创建氛围,打造具有亳医特色的中医药文化。—11—“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任务分解第一部分(100分)评价指标分值评估方法评分细则验收记录一、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的相关要求。(45分)1.科室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101.随机抽查当年门诊日报表、住院日报表;2.现场考查。中医临床科室未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扣10分;未设立中医病床扣10分;床位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每少一个扣2分。最多扣10分。*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专业加2分。1.科室设置情况;2.科室床位数;3.门诊专业数。2.人员要求:⑴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⑵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