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陕群办发〔2014〕5号关于印发《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压茬交叉推进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压茬交叉推进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4月12日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压茬交叉推进有关问题的意见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安排,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自2月下旬以来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为突出针对性、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活动质量,省委决定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象由两个茬次调整为三个茬次,现就压茬交叉推进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茬次划分第一茬次:市、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二茬次:市、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第三茬次: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党组织。二、时间节点各市、县在工作安排上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时间节点:1、4月20日左右,第一茬次转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第二茬次进入重点学习、专题学习;对市、县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2、6月上旬,第一茬次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第二茬次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第三茬次启动重点学习、专题学习。3、7月底,第一茬次集中教育活动收官;第二茬次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第三茬次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4、9月中旬,第二茬次集中教育活动收官;第三茬次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5、10月底,第三茬次集中教育活动收官;省、市、县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三、工作要求(一)坚持领导带头。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关键是各级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有力,始终走前列、作示范、当引领;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负全责,在抓好班子和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全面谋划组织指导好面上的工作,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突出从严从实。市、县级领导班子首先要抓好自身的学习教育,避免出现“班子忽视自身”问题和以“实践”代替“教育”的倾向,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突出“三个坚持”:即坚持落实“六个带头”,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以中央下发的“四本书”为重点,围绕“向中央看齐”、“坚持和发扬延安精神”、“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找准确、把自己摆到位,对已查找到的问题和不足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二)加强分类指导。针对第二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对象量大、面广、层次多的特点,要分清茬次、交叉推进,做到面上学习全面展开,重点学习交叉推进,一茬压一茬、一茬带一茬;要明确时间段、有序开展,做到一环扣一环、一环推一环;要突出方式重点,分层推进,第一茬次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开展整风,第二茬次主要借助督导力量推动整风;第三茬次主要采取集中培训、集中整风的方式推进;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能放过,走了过场坚决返工重来。(三)强化督导作用。要抓住关键部位,始终把督导的重点放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身上,放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窗口单位”、“执法执纪部门”上。要突出核心动作,第一环节重点督促党员干部与群众深入谈心交心;第二环节重点督促各级严肃党内生活,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三环节重点督促各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发展、民生、作风等问题。(四)紧密结合实际。考虑到基层工作实际和村(社区)党组织的特殊性,为确保“两不误、两促进”,第三茬次教育实践活动可不分环节。要对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社区)以及其他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县为单位进行为期3-5天的集中轮训;村(社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由乡镇(街道)集中组织、分期分批在乡镇(街道)机关召开,乡镇(街道)党委具体指导;然后再在村(社区)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