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导师带徒协议书新闻中心二O一O年七月导师带徒协议书根据新闻中心导师带徒活动的要求,甲(导师)乙(学徒)双方经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协议期限协议期限:自2010年7月8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二、甲方的权利与责任(一)甲方的责任1.积极向乙方传授新闻节目播音、节目主持、新闻采访、新闻摄像等基础知识和播音业务知识与技巧,帮助乙方快速提高新闻节目的播音、主持水平。2.督促乙方开展业务学习,审听播音的稿件,并有针对性地指出不足,帮助其总结经验。3.带领乙方深入一线,现场指导采访,不断提高其新闻敏感度和采访技能。4.除业务帮助外,还要加强年轻同志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以促进他们全面成长。(二)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学习计划的内容进行学习和对乙方进行批评指正。2.要求乙方定期汇报学习进展情况。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一)乙方的责任1.主动、认真学习导师的工作经验,努力改进播音方法,不断提高播音质量。2.学习导师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严细认真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出色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3.不懂就问,不会就学,以诚实虚心的态度向导师请教。(二)乙方的权利1.对甲方的培训计划和学习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改进意见。2.要求甲方按月下达学习计划,并及时解答学习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四、活动考核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按月完成播音员考核任务,全年须有2篇新闻作品被评为中心好新闻。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成绩优异者,对甲、乙双方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扣罚甲、乙双方年度效益工资的20%。五、其它(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心人事部门各执一份。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徒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