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伦理学整理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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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伦理学第一章公共伦理学概述1、伦理学及其体系•伦理学:关于“道德”和“伦理”的学问,是研究道德现象和伦理现象的科学,是道德和伦理思想观点的系统化、理论化。•理论体系:–理论伦理学:1.描述伦理学2.元伦理学3.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描述性伦理学,是通常所说的伦理学史,其任务是对某一特定的文化共同体历史上存在着的道德定律与价值系统进行纯经验意义上的描述。•规范性伦理学,其任务在于探索为了实现“好的生活”所应遵循的正确的道德行为的准则。•元伦理学,其任务在于分析道德对话的语言与逻辑,研究伦理论证的方法。•应用伦理学,其任务是对现实社会中不同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作伦理分析,并为解决这些问题创造一种对话的平台,从而形成2、公共伦理学•公共伦理就是用以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行为,以保证公共事业的公正性,合理有效地实现公益事业目标的价值准则体系。•公共伦理学是研究公共管理者和管理对象之间道德关系的一门交叉学科。3、公共伦理的功能第一、凝聚功能。共同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情感使人们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相互协调一致,形成向心力。第二、导向功能。道德规范做为一种“应当”,要求人们放弃偏执,按照“应当”的生活方式、行为去行动。第三、评判功能。道德能够依据社会的普遍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对个人和社会活动进行判断和评价。第四、操作功能。伦理规范规定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求管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遵守这一规程。第五、整合功能。表现在合作关系的整合以及利益关系的整合。第六、激励功能。这是因为道德的评价功能,使伦理规范成为人们衡量自身和他人行为的标准。4、管理与伦理的相关性(1)管理与伦理具有同质性第一,管理与伦理有其发生、发展的共同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管理和伦理得以存和发展的共同基础和必要条件。第二,管理与伦理的本质作用相同。共同发挥着调节人们行为、规范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作用,决定了二者在具体内容上的一致性。第三,管理与伦理具有一致的高效性.管理的目的就是使系统发挥最大功能,伦理同样具有高效性。第四,管理与伦理具有内在目的性。都是一个不断从“实有”向“应有”的过程。(2)管理与伦理具有相容性.管理与伦理相互体现、相互渗透。首先,管理具有伦理性质,人既是管理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运用一定手段实施管理,目的也是服务于人。作为管理客体的人、财、物是一个统一体,其核心还是人。其次,伦理具有管理本质。伦理中渗透着管理制度的强制性。伦理制度的强制性是指伦理存在于社会基本结构之中并通行于社会制度,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3)管理与伦理具有异质性第一,管理与伦理分别反映了主体对客体的不同关系。管理直接以客体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伦理表现的是从主体需要的角度判断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第二,管理与伦理的评价基础不同。管理主要是一种事实判断;伦理是一种价值判断,更关注人的内心和价值观念。第三,二者的行为所遵循的原则不同。管理行为体现较多的是遵循自觉原则,伦理行为体现更多的是遵循自愿原则。自觉是一种理性品格,自愿是一种意志品格。第三章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1、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概念:指在贯穿于公共管理活动的各个场合、环节并起指导与规范意义的价值。内容: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公正原则;平等原则;人道主义原则;效率原则;民主原则2、公共伦理主体的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在人类生存与发展过程中调节利益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行为准则,是对社会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普遍规律的反映和概括。最为基本的管理道德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尊重人才。3、公共管理人格公共管理人格也就是公共管理者的人格,是管理规范在公共管理者心灵中的内化,表现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心理、道德意志和道德品质的总和。作为公共管理者,应该具有以下管理人格:•强烈的责任意识•真诚的服务意识•勤政为公的追求•追求真理,维护正义•诚实守信第四章公共伦理主体1、非政府组织的职能优势1、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4、为政府分忧解愁,具有承受风险的优势。5、是扩大国际交往的重要渠道6、促进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2、非政府组织伦理面临的现实困境1、资金来源不足导致公益活动受牵制2、志愿者的业余性导致无法提供专业的服务3、非政府组织独立性不足,过分依赖政府、存在官方化倾向4、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缺乏有效监管、存在无序化发展状况3、加强非政府组织伦理建设的途径1、正确定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合理分工2、建立健全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3、发扬民主作风、完善内部管理机制4、增强非政府组织自主筹款的能力,提高非政府组织人员的德性第五章公共伦理客体公共伦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基本关系:二者是组织中的两种重要角色,两种角色共生于一个系统中,相辅相成。•公共伦理主体一般处于的高层,具有自己的管理覆盖面,主要功能是根据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和上级的指示、指挥、决策来协调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工作事务,制定有关的工作实施计划。•公共伦理客体一般处于组织的中层,具有比主体较窄的管理覆盖面,主要功能偏重于微观调控、公共服务和自我服务,辅助主体的各项工作,或者完成自己独特的工作。第六讲:公共管理中的德治1、不同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法制与德制(1)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关于法治与德治的问题,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有着不同的要求。但总体来说,统治型社会治理建立在权力关系基础上,无论统治者有什么样的主观愿望,都不可能确立起真正的德治,也不可能建立起健全的法治,只能属于权力治理。(2)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德治亦是一条走不通的路。管理型社会治理是建立在权力关系与法律关系互动的基础上,法律在限制权力同时,也从根本上排斥道德,在法律治理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追求中,道德被看作无关紧要的东西。(3)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中,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却是一项合乎历史进步潮流的事业。(4)统治型社会治理在秩序追求上属于统治定位,统治是根本的治理目标。由于统治具有压迫性,所以时时处处需要以强化权力的强制性为统治提供保障。(5)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在追求秩序的同时也表现出对效率的推崇。所以,把科学化、技术化手段纳入到社会治理活动中来。(6)公共管理是一种服务定位的社会治理方式,它把统治型和管理型社会治理活动中的对象转化成社会治理主体的自我限制。公共管理这种社会治理活动在性质上不同于以往的社会治理活动,它不是殚精竭虑地控制治理对象,而是通过治理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限制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所以,公共管理必然会选择德治作为自己的社会治理标记。第七讲制度安排与公共伦理1、制度:在特定的社会活动中,围绕一定目标,依据一定程度,由社会性正式组织制定、颁布、实施并受到社会权力机构强力保障,具有普遍约束意义,是比较稳定的规范体系和运行机制2、公共制度伦理困境(1)不是所有的伦理都能制度化,伦理有其层次性•终极信仰层次—道德形而上范畴•社会交往层次—社会道德规范范畴•个人的心性修养层次—美德伦理范畴(2)制度伦理有悖于道德生成论人应该是道德的主体,而不是道德的客体。只要人没有形成内在的德性,有关道德的规范、制度就是不完全的,没有意义。制度伦理具有确定性、刚性和稳定性。这种刚性又可能脱变为僵化性和滞后性。而且,有关道德的各种规范、制度,总是以外在于人的形式存在。在这种规范、制度的压力强制下,可能导致产生某些合于道德却又并非道德的行为。人的道德主体地位,要求道德建设从制度伦理、伦理制度走向德性伦理。(3)制度伦理不是伦理建设的最高形式制度伦理容易将道德工具化。结果使道德缺少了理想的高度。我们所追求的幸福社会,不是制度严密、执法无情、处处提防的社会,相反,是人人觉得被别人尊重、与人为善、安居乐业、和谐融洽的社会。从这一点看,制度伦理不符合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需要。第八讲:公共行为的伦理选择1、公共行为伦理选择:指公共行为主体在一定的伦理道德意识的支配下,根据某种伦理道德标准,在不同的价值准则或善恶冲突之间作出的自觉自愿的行为伦理选择。2、公共行为选择的伦理动因:是指公共行为主体进行公共行为选择时的伦理动力和原因。影响公共行为主体进行公共行为选择的决定性动因是利益和利益关系,它是一切公共行为和伦理现象的基础,其中影响主体进行选择的伦理动因主要表现在:公共行为义务(他律)公共行为良心(自律)公共行为价值目标(他律和自律统一)(1).公共行为义务:指公共行为主体履行公共行为的责任。公共行为选择,从其最基本的方面来看,是为了履行公共行为的责任,又称为公共行为义务。公共行为义务之所以能够成为公共行为选择的基本动因,就在于公共行为义务在本质上具有他律性。公共行为主体只有从社会角度和公共利益的角度观察,才能正确认识自身所应履行的公共行为义务。(2)公共行为良心:指存在于公共行为主体内心深处的一种意识活动,是公共行为主体履行公共行为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公共行为主体意识中各种公共伦理心理因素的有机结合。(3)公共行为价值目标公共行为主体的任何伦理意识和伦理活动,必然都有一个目的或目标。这个目的或目标,除了从事每一个公共行为的具体目的或目标之外,还有一个总的或是最终的目的或目标。而这个最终的总的目的或目标,贯穿于公共行为主体的全部公共行为活动和实践之中。这个总的公共行为目的或目标就称之为公共行为价值目标。3、公共行为选择的伦理模式(1)义务型公共行为选择模式:是指以公共行为义务作为公共行为选择的惟一伦理动因的公共行为选择。此模式既具有积极的作用,又具有消极的作用:从积极的方面看,义务型公共行为选择具有相当的合理内核和一定的积极作用,成为公共行为选择的低级的、然而又是基础的选择模式。此模式以其具有的他律性质,从总体上反映了公共行为领域所提出的客观的公共伦理要求,进而从外在方面影响公共行为主体的公共行为。从消极的方面来看,义务型公共行为选择模式易把公共行为义务夸大为公共行为主体进行公共行为选择的惟一伦理动因或最根本的动因,进而排斥或忽视公共行为良心和公共行为价值目标在公共行为选择中的作用,致使公共行为选择走向片面。(2)、良心型公共行为选择模式:指以公共行为良心作为公共行为主体的公共行为选择的惟一或基本伦理动因的公共行为选择。公共伦理意志论,是指公共行为主体把自我意志等同于良心,并以此作为公共行为选择的根本动因。在这种情况下,公共行为主体往往易于将“凭良心办事”变成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办事。而一旦个人的主观意志违背了客观规律,公共行为选择就必然陷入困境(3)价值目标型公共行为选择模式:指以公共行为价值目标作为公共行为主体的公共行为选择的根本伦理动因的公共行为选择。价值目标型公共行为选择模式是义务型选择模式与良心型选择模式的辩证统一。4、公共伦理冲突:是指公共行为主体在进行公共行为伦理选择时,面临着尖锐矛盾状态,即公共行为主体所选择的公共行为虽然符合某种公共伦理要求,但同时又违背了有一定价值的另一种公共伦理要求。伦理心理上的冲突伦理道德行为上的冲突不同伦理道德理论体系、规范作用于同一公共行为主体时造成的矛盾冲突5、公共行为选择中的伦理妥协所谓公共行为选择中的伦理妥协,是指公共行为主体在公共行为选择中,有时不得不放弃某些公共伦理准则,牺牲某些公共伦理价值以便维护更高的公共伦理价值和公共利益准则。第九章公共伦理建设一、公共伦理建设的主要内容与途径公共组织建设公共伦理机构建设研究作风建设非政府组织政府组织职能定位合法性评价监督公益性培育处置一、组织建设二、制度建设三、制度的伦理性坚持正确价值观的指导作用伦理的制度化加强公共伦理制度的法律化加强公共伦理体系的公开化加强社会监督和职能监督建设政务公开资料公开舆论监督法律监督专门监督公民监督纠察三、规范建设完善公共伦理规范体系组织伦理职业伦理程序伦理实质伦理主体伦理行为伦理如何提高公职人员的伦理修养?学习教育学习机制践行习惯养成机制自省良心调控机制组织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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