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文明一匹马儿两人骑,这边高来那边低,虽然马儿不会跑,两人骑着笑嘻嘻。(答一公共娱乐设施)天生大肚能容物,吃饭从来不挑食,脏活累活从不嫌,美化环境就靠它。(答一公共用品)谁都知他最热心,不欺老少不嫌贫,不怕风吹和雨打,夜夜照亮到天明。(答一公用设施)介绍新朋友:公用电话邮政信箱红绿灯路灯健身器材休息长椅公交站牌垃圾箱盲道公共厕所我到底惹了谁?要这样狠心地伤害我?我只想给人们需要我的时候提供方便啊!!!我的胳膊好疼啊……我全身长满“牛皮癣”,真难受……曾经,伙伴们和我一起为等车的人们提供休息,而现在却只剩下了孤零零的我,也许在不久的一天,我也将不在了……呜呜……我脸上的伤痕越来越多,来这里欣赏我的人越来越少了……没有了我的眼睛,夜里路过的人们多不方便啊……一个张着巨口的井,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再站起来的8岁孩子。孩子的母亲在井旁痛哭,一旁的亲戚朋友暗暗抹泪。孩子的父亲反反复复地说,如果这个井能盖上铁盖,我们的孩子就不会出事!井原来都有盖,但总有利欲熏心之徒将其偷走。无盖的井,就像一头头饥饿的猛兽,稍不留神,人就会被吞噬。没有井盖的下水井吞噬了两岁幼儿的生命2008年10月19日,下午6时,村民王造德的两个孩子跑到屋后玩,两岁的王建歌一不留神掉进该下水井里,其8岁的姐姐见状,急忙下到井里欲救起弟弟,然而,年幼力小的她没有成功。家人十多分钟后听到呼救声赶来,王造德下到井里,在离井口约两米远的水里捞起了小儿子时,孩子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面对这缺失的井盖,听着这一个个令人痛心的故事,你想说什么?公共设施不可少我们生活离不了我国《宪法》第12条第2款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公共财产。公用设施属于国家的公共财产,破坏公共设施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凡是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处罚处50元以下或者警告。嘻嘻,人们把我洗得真干净……瞧,我的脸都能当镜子了!我现在觉得精神可好了,伙计,咱们可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好好工作啊!那是肯定的,让城市更清洁,让人们生活的更舒适,可是我们的责任啊!说一说:想象延伸:如果大家都不遵守公共道德,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呢?会给人们的生活和学习带来很多的不良影响,我们将不会有良好的公共环境,不能安心、快乐地学习和生活。遵守公共道德,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动动手:倡议书一、爱护花草树木,不任意践踏草坪,不随意进出花坛,不攀折花木。二、爱护公共环境,拾起地上的纸屑,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卫生。三、爱护桌椅、灯具等公共设施,不乱涂画刻,不随意粘贴物品,不乱踢打。四、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大胆制止,维护公共利益。实践延伸——拍手歌小朋友,要牢记,公共场所讲文明。游览时,先排队,观看比赛不吵闹。阅览室,要安静,参观展览不乱摸。乘车时,先排队,见到老弱要让座。讲文明,守秩序,人人夸我好公民。小组合作设计宣传画或宣传语。文明与山水同在,和谐与风景共存。请把您的垃圾带走,请将您的美德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