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行政行为知识点一:行政主体一、行政机关: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1、派出机关:政府派出,有主体资格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区公所省级政府:地区行署2、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授权才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3、内设机构:授权才有(商标评审、专利复审)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企业组织(某些公用事业企业);被授权的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被授权的社会团体(某些行业协会);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三、非行政主体: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人名义为行政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知识点二: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含义: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前者是行政立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等。二、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的种类1、申诫罚(精神罚、声誉罚):警告2、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行为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三)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与形式1、法律:可设置各种类型的行政处罚2、行政法规:不可设置行政拘留3、地方性法规:不可设置行政拘留、吊销企业营业执照4、规章:仅可设置警告、罚款。(四)实施规则1、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做出同一种类的处罚。2、不处罚: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罚;处罚时效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后不再处罚。3、不重罚:已满14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五)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1、简易程序:①事实确凿并有依据。②对公民≤50元、对单位≤1000元的罚款或警告。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2、一般程序: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3、听证程序——适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证或执照、大额罚款。启动:当事人要求。规则:①应告知听证权利;②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六)行政处罚的执行罚缴分离:①罚缴机关分离、罚缴人员分离。②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收缴:①适用简易程序处20元以下罚款或适用简易程序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例、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管制B.拘留C.拘役D.撤职【解析】选B。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和拘留。管制、拘役属于刑罚中的主刑,撤职属于行政处分。三、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与形式法律:可以创设省级地方规章:无权创设;必要时省级政府规章可以创设临时性许可。注:部门规章不可以创设2、期限:(1)由一个机关决定:20日内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2)平级多机关决定: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45日内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3)另有规定依规定。四、行政裁决1、定义: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2、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①侵权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②补偿纠纷的裁决:补偿,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如拆迁以及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等。③损害赔偿纠纷裁决: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通常存在于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等方面。④权属纠纷的裁决: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包括土地、草原、水流、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五、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措施定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2、行政强制执行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履行的同一状态。直接强制执行包含:划拨、收缴、拍卖。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例、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人进行人身约束,该行政行为的性质是()。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指导【解析】选B。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实现行政目的,依法对相对人的人身、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