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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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保安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明确保安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保安人员责任、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和员工、财产、治安、消防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保安工作权限:1、保安人员有权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2、保安人员有权按照规定,对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进行验证、检查。第三条保安工作职责:1、保安队长在公司行政人事部的直接领导下,对全队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教育、考核。要求恪守原则纪律,树立服务理念,坚持文明执勤,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厂区安全;2、保安人员在保安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执勤任务,积极配合日常管理。要求坚守职责岗位,注重礼节礼貌,讲究工作方法,积极主动灵活,有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3、保安人员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安全;4、保安人员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落实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5、保安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人员进出管理制度、物资放行管理制度,车辆放行管理等制度;6、保安人员严格履行人员管理、考勤管理等公司制度中要求保安队完成的职责。-2-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第四条公司保安实行24小时三班轮班制,各岗位必须保证有人不间断执勤,其各班各岗执勤人员,由保安队长进行合理安排。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事故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须在第一时间与上级领导汇报,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第二章保安着装第八条上班时间统一穿着保安制服,佩戴工作帽、肩章。第九条制服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不得带有污迹、褶皱、无开线、掉扣。第十条着装应将纽扣齐、拉链拉好、不可卷衣袖、裤腿。夏服:上衣扎入裤内;冬服:内穿衬衣、衬衣下摆不得外露;冬季与夏季工作服不能混穿。第十一条统一穿黑色皮鞋和深色袜子,保证无脏物,皮鞋黑亮干净,严禁穿着拖鞋、凉鞋上班。第三章仪容仪表第十二条必须保持衣冠端正,仪容仪表端庄。第十三条不得蓄长指甲,不准烫发、染发,留长发、胡须,不准佩戴外-3-露饰物上岗。第十四条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不饮酒,吃葱、蒜等异味食品,严禁带有异味上岗。第十五条站姿正确,精神饱满,按军姿标准站立(立正或跨立),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严禁双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将身体东倒西歪的靠在墙上,不得前顶后靠。第十六条坐姿要端正,双腿自然平放,双腿间距可容一拳,严禁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第十七条巡逻行走时用正规齐步,两人以上行走时,不得勾肩搭背。第四章工作守则第十八条忠诚于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要有责任心、热情,有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第十九条工作认真,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同事之间要包容、配合、团结。第二十条执勤时态度要谦和、诚恳、有礼貌,不卑不亢,须以理服人,处理问题要保持冷静,语气温和、婉转,不能和对方发生冲突。第二十一条执勤时切忌粗言秽语,不得讥笑或不理睬员工及客户,不准与员工、客户争吵。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严禁监守自盗。第二十三条保持保安室及周边的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办公桌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第二十四条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不得泄露公司领导个人资料、公司商业秘密。第二十五条严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4-第二十六条严禁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第二十七条严禁删改或者扩散公司监控影像资料。第二十八条上班时间严禁看书看报,严禁打瞌睡、吃零食,严禁用手机上网、看电影等。第二十九条严禁脱岗、漏岗、睡岗,有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班长请示,安排人顶岗后才能离开。第三十条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擅自调班。第三十一条执勤时间,保安室电话、对讲机严禁私用,影响工作。第五章交接班要求第三十二条各执勤点上班期间要作好值勤记录,力求详细、准确、客观,对于值班期间的异常事件必须及时向班长或队长报告。第三十三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规定交接地点,接班到达交接地点后,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待办及注意事项,并做好交接班记录。第三十四条交接时相关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班长或队长,接班人员做好记录,由队长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三十五条交班班长必须及时了解班内队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出现的问题必须马上予以解决并向队长汇报,确认交接无误后才能下班。第三十六条接班人在交接后立即检查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及注意事项。第三十七条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第六章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工作第三十八条保安员须严格执行《公司车队管理制度》,做好车辆出入登-5-记及车辆停放的引导与监督工作。第三十九条所有车辆必须凭车辆出入通行证进出公司,没有领取车辆通行证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司。第四十条外来车辆要进入公司的,保安应主动询问、核查,确认无误后协助司机完成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通行证,方可放其进入;离开须收回辆通行证后方可让其离开。第四十一条未经允许,保安不得让非货运车辆从南门、货运车辆从正门进出。第四十二条政府部门开公务车辆到访,应主动走向前询问,联系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可直接放行,登记表由保安员自己填写完成。第四十三条保安应加强车辆停放监管,引导车主按要求停放车辆,对乱停乱放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按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第四十四条公司员工车辆遇非车主开车出去时,应礼貌的将其拦下,问清原由且与车主或相关部门核对后方可放行。第四十五条各门岗值班人员应做好公司车辆的进出登记,未接到车队长或行政部领导出车报备的车辆(镇内办事专用车辆除外),禁止任何人驶离出公司。第四十六条车队司机违反规定,将公司车辆停在生活区过夜的,宿舍保安应进行登记,并上报给行政人事部。第六章外来人员到访管理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访客登记、核查手续。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维护好厂区的安全与秩序,消除不安全因素,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管理办法》,门岗值班人员必须对外来-6-人员、车辆进行核实、登记、检查等。第四十八条外来人员到访应做到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询问清楚情况,并主动联系受访部门、受访人员进行核实,确认后办理好来访登记手续后,方可放其进入公司。第五十条来访人员有以下情形的,门卫不得放其进入公司: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公司采购而送货的除外);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3.推销产品、商品的;4.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的;5.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且受访人不到门岗签名核实的。第五十一条对形迹可疑人员,值班保安须向队长或部门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放其进入公司。第五十二条对无理取闹,强行闯入公司的来访者,应礼貌的进行阻止,同时应报告队长或相关人员前来协助处理。第五十三条上级领导到访,值班保安应站到大门两侧开门迎接,并敬礼和问好。第五十四条保安应提醒来访人员注意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按要求停放车辆,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严禁吸烟,提醒外来人员在厂区内不得吸烟。凡外来人员打火机、火柴等可产生火种的物品及自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留在门岗处保管。第七章物资放行管理第五十五条严格执行公司《物资放行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物资进出登记、检查职责,确保公司及员工财产安全。第五十六条严禁偷带公司物资出厂,所有物资外出,必须持有经办部门-7-办理的放行单据,保安方可放行。凡未办理放行手续的或不符合放行规定的物资,一律不得放行。第五十七条物资放行前,必须认真核对货物数量及品种是否相符,如不相符,不得放行,且马上报告保安队长或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第五十八条员工携带物品出门岗的,必须进行例行检查,防止公司财物丢失。保安人员有权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核实,将不定期在制剂大楼大门、大小门岗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员工偷带公司物资出厂,按《物资放行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第五十九条发现有私带公司物品或他人物品嫌疑的,要暂扣留物品,并报保安队长处理;情况严重的,马上报行政人事部处理。第六十条保安队应将上收的《物资放行条》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制定成册,以便公司查阅,《物资放行条》至少须保存三年。第七章员工进出及考勤监督工作第六十一条严格履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监督职责,协助人力资源科做好考勤管理工作。第六十二条上下班打卡时间段,维护好员工打卡秩序,监督员工遵守打卡纪律。第六十三条发现打卡机出现故障,须马上向人力资源科报告,以便公司及时进行维修。第六十四条负责员工工作卡佩戴的日常监督及抽查,发现员工不按要求佩戴工卡的,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理。第六十五条严禁穿拖鞋上班。员工穿拖鞋上班,保安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公司,凡发现在上班期间穿拖鞋的(车间工作鞋除外),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8-员工上班期间外出,须持经批准的《放行条》放行或是部门领导电话通知门岗,且必须通过门禁系统放行。无放行手续的,一律不得外出。强行出厂者,保安人员应做好登记并报告行政人事部部长,行政人事部将依相关规定处罚。第八章巡逻管理第六十六条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巡逻制度,按规定的路线及时间间隔进行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第六十七条保安人员巡逻检查时须带好用具(如警棍、对讲机、手电筒等),着装整洁。第六十八条保安队应对重点监控地段、存在安全隐患地段加强巡逻,增加巡逻频率。第六十九条保安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认真仔细检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第七十条巡逻过程应对巡逻路线上的门、窗、水、电、汽、灯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处理,如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系相部门处理,并报保安队长,保安队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人事部跟踪处理。第七十一条巡逻时发现有办公室下班后忘记关灯、关门窗等情况的,必须关闭好,做好记录,报行政部处理。第七十二条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须提高警惕,上前盘问仔细核查,果断处置;若事态严重,立即通过对讲机知会当班保安,并上报上级领导。第七十三条保安在巡逻中发现员工或员工家属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应及时予以制止,事态严重的,报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前来处理,事后形成书面记录报行政人事部跟踪处理。-9-第七十四条巡逻保安要认真填写《巡逻记录表》,并按要求做好巡逻签到工作。保安队长应定期地对保安的巡逻记录及巡逻签到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第九章消防安全工作第七十四条保安队要认真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消除火险隐患。第七十五条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保养、维护,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消防器材损坏或缺漏的,应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采购增补。第七十六条保安员要熟知相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应熟记各类消防器材及救护应急物品的放置地点。第七十七条保安队应加强消防器材日常管理工作,对违规使用安全器材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并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处理。第七十八条保安队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明火作业区的监控,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整改。第七十九条发生火警,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领导,保安队长或班长应第一时间赶赴失火现场查看并通过对讲机向当班保安通报火情。1、若火情较小,在可控范围的,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灭火;2、若火情比较严重,超出可控范围的,应立即拉响火情警报,拨打119火警电话,指挥员工撤离出危险地带,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3、发生火情时,各门岗必须保证有保安员值守,保持警戒。第十章紧急或意外情况处理第八十条暴风雨来袭,出现漫水等险情,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通知相-10-关部门处理险情。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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