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污水排放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总排口污水达标排放,杜绝各车间污水乱排现象,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如下污水排放管理规定:1、各车间生产污水必须自行收集,集中排放至水处理车间污水收集池。2、各车间生活污水必须自行收集,集中排放至生活污水管道,禁止掺入生产污水中排放至水处理车间。3、所有生产污水由水处理车间集中进行处理。4、严禁将生产污水排放至生活污水管道,如发现有乱排现象,水处理车间可以提请公司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额为500元至2000元,在其车间本月工资总额中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污水排放严重超标,造成总排口污水超标,且被环保部门发现,水处理车间可以提请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排放车间加重处罚。5、各车间往水处理车间排放污水,必须提前沟通,水处理车间根据污水收集池容量决定是否允许其排水,如未经允许私自排水造成管道破裂或污水收集池污水溢出,破裂管道由其自行修复,造成污水溢流的,视其情节轻重,水处理车间可以提请公司对其进行500元至2000元罚款,在其本月工资总额中扣除。6、各车间污水如轻微超标,可自行处理后,经化验达标,凭化验合格单可以通过生活污水管道排放,但必须同时告知水处理车间排放时间及排放水量,化验合格单报水处理车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