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细则第一章管理大纲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第十二条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住房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第二章员工守则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二十七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第一百一十二条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第一百一十五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第一百一十七条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第一百一十八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第一百一十九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第一百二十条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第四节工资、待遇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第一百二十四条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第一百二十八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第一百二十九条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