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海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我公司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完成大规模建筑建设任务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养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第四条:大型施工机械的范围1.大型起重吊装机械、塔吊起重机械其它大型起重机等。2.其它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二分公司钻机、长螺旋钻机、锤击桩机等。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于施工现场。第二章安全目标第六条: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以人为本,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事故;减少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事故。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公司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翟俊祥:?副组长:高和平:?成员:?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公司管理机构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管理机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2.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并组织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工作。3.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海亚集团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八条:公司工程技术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本公司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体系,落实各岗位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职责。2.工程技术部落实专人负责大型施工机械的日常技术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按安全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职责。3.工程部制定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细化对大型施工机械具体规定和要求,必须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备作为重点内容,并强化项目部落实到位。4.审查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检查情况。5.每季召开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安排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隐患问题,并落实整改。第四章安全责任第九条:项目管理机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1.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公司督促大型机械出租方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应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4.确保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5.对塔吊及其他大型机械起重吊装工程、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技术部门并进行安全计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6.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7.施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8.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向工地安全员进行举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9.项目部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10.项目部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验收。11.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12.项目部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13.项目部在使用施工塔吊起重机械等设备前,出租单位应委托北京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项目部、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14.项目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15.项目部在采用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6.项目部应核查大型设备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组织专人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结构强度安全系统进行认真的复核。17.项目部应要求塔吊出租单位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许可,同时检查生产企业的设备是否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过实验,试验是否合格。在生产工艺以及外购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出厂前还必须要进行验收合格证方可使用。第五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对出租单位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对制造厂家的制造资质进行确认和审查,对不具备制造大型施工机械条件,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禁止使用其产品。2.进行型式试验制度。对获得制造许可的厂家,其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合格。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6.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继续使用。7.安全检查制度。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分级管理、分级控制,确定检查计划,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8.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向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9.进行验收制度。塔吊进场安装完毕后必须落实验收,报监理单位和安装拆立单位逐级联合验收,验收后填写八账表。然后按照国家及北京地方相关规定并报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专门机构做好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交接班签认制度。塔吊及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第六章现场管理第十一条: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到场把关。第十三条:塔吊单塔作业、群塔作业、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检查”。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各施工员技术员及监理单位必须到现场把关。对地基承载有要求的必须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第十四条: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第十五条: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项目经理、机管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第七章施工现场安全过程控制第十六条:强化塔吊出租单位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过程控制,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日常检查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措施、防止制动设备失灵以及重要的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的落实。第十七条:分公司及项目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规定的频次做好日常检查。1.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塔吊机械出租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每月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塔吊司机机长每天上班前检查并填写好日检记录。2.项目管理机构领导对管辖的大型施工机械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进行考核。第十八条: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1.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2.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3.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4.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5.严禁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擅自操作。第八章其它第十九条:项目管理机构要结合项目施工进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情况,按照本办法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各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条: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还应按公司有关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罚则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注:大型机械招标与安全管理流程流程图见下页大型机械招标与安全管理流程大型机械招标与安全管理流程大型机械出租方合格名录入围大型机械招标(塔吊)签订租赁合同每月租赁费用结算及挂账由项目部完成后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完毕后由项目部做最终结算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塔吊安装由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安装并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项目部安全员全过程旁站监督塔吊安装完毕后由出租单位及安装单位填写验收表(8张),然后报北京特种设备监测中心验收。塔吊备案。该项工作由项目部安全员或机管员负责完成塔吊使用过程中特殊工种持证率达到100%(塔司、信号指挥)出租方每月进行2次安全检查,检查表上报项目部塔吊日检记录由塔司来完成,日检记录月底报到项目部,安全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