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职工通勤车运行管理办法为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员工乘车安全,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组织机构设立成立通勤车管理小组,负责对所有通勤车辆的运行管理、监督检查。二、通勤车运行办法及时间1、通勤车发车时间:1号车:早晨七点十五西门发车2号车:早晨七点二十五汽车西站发车两辆车:下午十七点发车(备注:具体乘车路线和停靠站点时间于班车内部张贴)2、实行乘车证制,职工凭证上车,燕钢至迁安收费每月50元/人3、乘车证由通勤车管理小组按线路统一办理,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乘车路线,不得随意改变乘车路线,各单位办事员按线路、站点统计好办证人数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乘车证。4、办证时间:每月27日—29日5、乘坐通勤车的职工不再享受公司下发的交通补贴。6、为保证职工乘车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通勤秩序,保证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公司建议职工不要拼车、租车,尽量统一乘坐公司通勤车,如自己拼车、租车出现意外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三、通勤车管理规定(公司职工有举报下列规定,经调查属实举报下规定列之一者,每次每人奖50元——100元,重复举报者以第一人为奖励对象。)1、所有通勤车辆必须服从公司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公司有权按规定处罚。2、通勤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不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确保正点发车。3、禁止载运非公司职工、严禁超员、违章驾驶及无理拒载。否则,每接一次举报,公司将对车辆经营者罚款200元;月度内每增加一次举报,经查实是车辆原因的成倍增加罚款;服务水平差,职工多次举报的,公司有权取消其通勤服务资格。4、经营者认真选择司机,确保乘客安全,选定的司机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通勤车辆出现坏车等现象,经营者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职工正常上下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经营者自主承担。出现经营者未采取积极措施而影响职工上下班的,公司将扣除相关费用,并每次扣除车辆所有人违约金1000元。6、因车辆发生事故与职工或第三人产生纠纷,由经营者负责处理,与公司无关。7、经营者每半月应对通勤车进行清洗消毒,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扩散,保持车内卫生整洁,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四、职工乘车须知1、乘坐通勤车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持证上车,主动出示乘车证;讲究文明礼貌,服从驾、乘人员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2、乘车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不得躺、卧及踩踏座椅,不得打闹、斗殴;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私自开启车门,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准强行上下车。3、车厢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或向窗外乱扔杂物。着装要干净整洁。4、行车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及其他妨碍驾驶操作的行为。不得要求驾乘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随意停车。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其他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车,如汽油、酒精(乙醇)、液化气、天氖水、硫酸、鞭炮、未经包装的刀具、玻璃等以及家禽和其他暴露的腥、臭、污秽物品。6、应注意保管随身物品,发现失窃应立即通知驾乘人员或报警,发生危急情况,应服从驾乘人员安排,及时疏散。7、携带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妨碍他人乘车。8、凡损坏车辆设备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乘车:a.不遵守乘车制度而不听劝告者;b.坦胸、赤膊者;c.醉酒者;d.无通勤车乘车证者、有证不带者,一次罚款100元;e.不配合工作人员查证,无理取闹者,罚款300元;f.伪造乘车证者,转借乘车证者,每人罚款500元,取消其乘车资格。电瓶车管理规定一、目的:确保电瓶车的正常、安全使用。二、适用范围:公司内部电瓶车的使用修及维护保养。职责:导游主管负责三、主管监督使用情况及检查保养结果。负责人:贾维东、张涛维修部技工实施每月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四、基本内容:(一)电瓶车的维修保养:1、检查电压是否为36V(48V)以上,如不够36V(48V),应及时进行充电;2、检查外观是否良好,电池液有无渗漏,接线有无松动,如有则进行紧固,制动是否良好,是否达到标准;3、检查方向盘是否灵活,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有无异常声音,如润滑不良,应及时加注黄油或润滑油;4、检查各种灯光使用是否正常,发现不亮必须更换。(二)电瓶车的使用管理:1、与工作无关或非指定驾驶人员不准使用电瓶车;2、没得到管理处经理批准电瓶车不能外借;3、严禁开电瓶车违章上公路(如确实需要上路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出车前一定要做好常规检查,确保行车安全;5、电瓶车如有故障禁止出车、上路;6、严禁运载超重超长物料;7、严禁超速、粗野驾驶;8、每次收车后必须做好清洁及简单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