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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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单位职工因购房、还贷、退休、调出等原因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手续并由开户单位会计统一办理:1、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正规版本的购房合同和交款单据原件;已办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交款发票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合同或房产证是家属姓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一年内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当地土地部门的批建手续及建房用料的正规发票,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3、在银行有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的,需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及近一年还款清单,加盖银行印鉴,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合同是家属姓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5、调出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注:退休与调出人员需销户的,单位应在其个人余额被封存后才可以销户。开户单位会计经过初审后,需提供单位证明(如下表)、财务印鉴,会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及以上相关手续到住房中心提取,支取时由单位会计签字、盖财务印鉴,然后到银行统一办理,申请支取人员到开户单位签字,领取公积金。不能携带财务印鉴的单位,由会计带以上相关手续来中心提取后,拿第四联单据及打印联回开户单位加盖财务印鉴后,回住房中心换取支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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