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流程及请示指引(试行)说明: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印发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7〕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最新实际,省学联秘书处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制定《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流程及请示指引(试行)》,以供全省各地市学联、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参考使用。文档定有疏漏或者斟酌之处,敬请全省各地市学联、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同仁批评指正,以便修正完善相关指引。一、大会简介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7项):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主席;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2—项。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人选须经班级团支部、所在院(系)团组织推荐,学校团委集体讨论,报学校党委、省级学联同意后予以提名推荐;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审批,报省级学联备案。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为共产党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坚决避免长期不召开或不定期召开的现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设机构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校团委、党委审议批复后,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二、操作流程(一)筹备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应于召开前至少一个月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起草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学校团委应对大会前期筹备工作进行审查,并指导确定常设机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资格条件。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须对照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对代表资格条件进行审查,—3—保证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二)请示学校团委、党委和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应以书面形式在学校团委指导下向学校党委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详细见文件一)。经学校党委审议批复后,须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上级学联提交学生代表大会请示(详细见文件二)及章程核准相关材料(详细见文件三)。上级学联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高校提交材料进行核准。如有修改,上级学联应反馈修改意见至相关联系人。如无修改,上级学联应书面批复同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收到批复后学校方可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三)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试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投票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订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学生会组织聘任校级团委专职干部为秘书长。(四)结果报告学生代表大会闭幕后,经学校党委审批,学生会组织须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学联备案(详细见文件四)。参照我省高校团组织隶属安排,试点广州、深圳团市委直属高校的学生代表大会请示及相关文件报送至所在地市学联组织;其他高校报送至省学联。报送材料为文件二、文件三、文件四,—4—文件一无须报送上级学联。报送方式包括发送电子版材料和寄送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的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版PDF文件,邮件及附件(压缩包)命名为“组织全称+学代会审批+学生会组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省学联秘书处020-87195615,工作邮箱:xuelian@gdcyl.org,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各地市学联、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按照指引参照执行。文件:一、关于召开******〈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学校党委)二、关于召开******〈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报上级学联)三、******〈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核准申请书(报上级学联)四、关于******〈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报告(报上级学联)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2019年3月20日—5—文件一关于召开******〈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填写“学校全称”〉党委:******〈填写“学校全称”〉第n-1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自****年***月召开以来已满***年,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生联合会〈填写上级学联全称〉章程》《******〈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规定,拟于****年***月召开******〈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相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大会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宪法、法律、法规、学校章程为依据;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发挥服务学生的功能,当好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团结带领全体学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而努力奋斗。二、大会主要任务(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二)听取、审议第n-1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三)选举产生第n届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6—(四)选举产生第n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主席1;(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召开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年份可选);(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2(可选);(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可选)。三、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年***月上/中/下旬******会议厅四、大会规模、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一)大会规模******〈填写“学校全称”〉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本次学1若为选举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则选举先后顺序为主席团选举、主席选举,且主席候选人须为新当选主席团成员,选举顺序不可调整;若选举主席和副主席,则主席、副主席选举顺序不作要求。2①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②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提案应围绕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以及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而提出并征集。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等情况不予立案。③提案的处理:大会筹备组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校级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校级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或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校级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将提案处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大会筹备组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就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向全体代表报告。—7—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3。(二)代表条件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三)产生办法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在院(系)团组织和社团指导单位团组织指导下,通过公开报名、班级选举、院(系)推荐、资格审查、全校公示等过程自下而上产生4。五、常设机构的构成及产生办法(一)构成******〈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实行委员会3代表一般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4公开报名可为学生个人自荐、学生联名推荐和班委会推荐;班级选举为各班委在团支部指导下召开全班学生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指定名额的学生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和名单公示为各院(系)学生会组织在院(系)团组织指导下上报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学生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学校团委指导下由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全校公示。—8—制度。经学校团委同意,******〈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第n届委员会拟设委员***名,提名***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差额率为***%5。(二)产生办法通过自下而上方式酝酿,由各院(系)按照***%差额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校级团委与院(系)团组织民主协商并经全校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党委同意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六、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的构成及产生办法(一)构成经学校团委同意,******〈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拟设主席团***名6,包括主席1名,副主席***名。其中,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现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差额率为***%;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差额***名。(二)产生办法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所在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团委集体讨论,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批准后予以提名推荐。以上请示妥否,请审批。5委员会选举要求差额选举,差额率计算方法为“(委员候选人数量-委员数量)/委员数量”。6主席团人数要求为单数,原则上主席1名,副主席不超过4名。—9—附件:1.******〈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2.******〈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3.******〈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4.******〈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简介5.******〈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简介6.******〈填写“学校全称”〉团委批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工作邮箱:******联系地址:************〈填写“学校全称”〉学生会(研究生会)******年***月***日(公章)—10—附件1******〈填写“学校全称”〉第n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单位项目正式代表委员名额(不含差额)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学院******学院******学院******学生社团—………………………………合计(人)备注: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