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发电发电单位潍坊市教育局签批盖章徐友礼等级特急·明电潍教明电〔2014〕129号潍机发号关于2015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办、教管中心),有关直属学校:为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益,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4〕17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5年我市中小学假期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放假起止时间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于1月16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1.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寒假时间为2015年2月6日至3月5日(农历为2014年腊月十八至2015年正月十五),3月6日开学;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至3月5日(农历为2014年腊月二十四至2015年正月十五),3月6日开学。2.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暑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2015年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暑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2015年7月13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2015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学校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报市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二、有关工作要求1.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区市教育局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等。放假和开学时,学校应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接送学生车辆,不得准许无证车辆或未经注册管理的车辆运营。2.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假期前配合家长委员会认真组织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多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有意义的假期提供保证。3.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潍坊市教育局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