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公司着装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根据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运行版)》,现将着装相关规定加以重申,请公司各部门互相监督、认真宣贯执行:1、上班时间须统一穿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女员工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者;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者除外);2、所有员工上班时一律不得打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3、车间操作员工:3.1不得穿漏趾鞋、高处工作不准穿硬底鞋、电器工作必须穿绝缘鞋、长袖上衣袖口必须扎紧或戴上袖套。3.2车间女工:不准穿高跟鞋,不得穿裙子,头发不得下垂过肩,长发必须盘卷好,且操作传动装置设备的女工必须戴帽子。4、处罚规定:4.1总经办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员工未按要求着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元/次。4.2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总经办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