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暖收费不合理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供热住房需交停暖费是否合理一事,现在在市民中的争论声音一直没有停止过,可谓众说纷纭,反对的声音居多。本人收集了一些资料,供有关部门参考。1、办理停暖手续,必须是在10月15日以前,中途不办理停暖手续的问题。房子一直都不住人,第一年办理了停暖手续,后面几年应为没有开暖,所以没有办理开暖手续,但是还要收取后面几年的供暖费的问题。2、新房不开暖、不住人,供暖单位还收费的问题。群众反映,因今年安置户刚分到政府安置楼房已近冬天来临,安置群众都无法装修,无法入住,群众们都找供热单位去停暖,供热单位说:不能停暖,但是你们还是必须要交今年的取暖费。群众们都说:这样不合理,刚分到房我又不开暖,不住人,没有享受供暖服务,你们为什么还要收费?供暖单位说:必须要交。3、住户中途开暖,供暖单位收取全年取暖费的问题。群众反映;应为以前房子一直都不住人,后来12月份结婚才住进去,去办理开暖手续,可是供暖单位的人说:要缴纳全年的供暖费才能给你们供暖。群众说:我们暖气一直都没有开,现在办开暖手续应该是用多长时间暖,就交多长时间的费,供热单位的人说:不行,就算你们开通一天的暖也必须要缴纳全年的供暖费。4、关于乱收费和交停暖费的问题,市民的普遍想法是“亏”。每年吴忠市都有一部分市民出于各种原因办理停供热手续,和不使用供暖服务的。可是供热单位还要强行收费,还中途不给办理停暖手续。群众们都反应说:为什么我都不用热了,还要收我们的钱?而且供暖费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种强行收费的恶劣行为让广大市民大为不快!因此市民的普遍感觉是不该交。我认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应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供热体制改革已经提上日程。希望市委政府在改革的原则方面,体现改善民生的要求,体现最有人情味的城市的特色,向弱者倾斜,保护弱者利益。在供热企业和热用户之间,热用户明显属于弱者,希望今后吴忠市的相关供热政策应在更好保护弱者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也希望在全面推广热计量收费方式后,在吴忠市供热管理中建立起完善的计算体系,充分考虑供热企业和热户双方的利益得失,有效解决这些困扰群众,同时也影响政府形象的问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指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务之急是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这些问题,在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同时,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探求和完善从根本上清除侵害群众权益现象的长久之计。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只有由党和政府主导,才能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公正、合理、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解决问题的办法:1、市政府出台政策,规范供热单位办理停暖手续的制度,减免收取停办供暖手续费,以及中途不与办理停暖手续的问题。2、市政府监督,严厉惩治乱收费,强制收费的供暖单位,对没有要求开通供暖要求的用户不该收取供暖费。3、市政府调查研究,解决安置房不开暖、不住人,供暖单位还收费的问题。4、采取计量收费标准收费,按多用多交,少用少交的办法解决住户中途开暖,供暖单位收取全年取暖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