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州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机构设置职能类1.1部门名称及职能1.1.1部门名称:延边州农业委员会1.1.2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拟订全州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监督检查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三)负责全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四)研究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针、政策、建议和全州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六)制订全州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报审及实施;指导全州农业教育培训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州农业系统技术职称的评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州农业劳模、农业系统模范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所属事业(企业)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所属事业2(企业)单位做好国有资产、财务工作;承担向省、国家有关部门协调主管产业项目资金和物资;负责全州农业系统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及跟踪审计。(七)拟订地方农业和产品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州内生产及流入州内的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八)起草地方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草案,并制订有关标准;组织、监督对州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九)负责全州农、林、牧、副、渔、特、加工等农业机械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业务的管理、科研、推广、培训、监理、供应、维修、制造、信息、服务等;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的总体规划和布局;研制和引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指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各类农业机械的应用普及;制订农机科研、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指导农机化安全生产、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工作;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全州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十)研究拟订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并指导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及多种经营产业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协调多种经营产业发展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拟订与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指导全州农垦行业、直属企业改革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十一)研究拟订全州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规范乡镇企业经营行为,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研究拟订全州乡镇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研究、分析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引导乡镇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科技创新、推行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十二)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1.2部门领导及分工1.2.1主任:李宗钰1.2.2工作分工:主持农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抓并负责完成突出龙头项目建设,狠抓龙头企业发展和突出招商引资,狠抓农业项目开发两方面工作。玄铁锋、何宝、王庆春、鲁作猛、池明学副主任协助李宗钰主任抓好相关项目工作。1.2.3副主任:玄铁锋1.2.4工作分工:分管农业处和政策法规处以及农委所属相关站所;主抓并负责完成突出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狠抓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绿色农业和基地农业方面工作。1.2.5副主任:何宝1.2.6工作分工:分管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以及农委所属相关站所;主抓并负责完成突出农机化作业,狠抓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工作。1.2.7副主任:王庆春1.2.8工作分工:分管园艺特产处和市场信息处(绿色食品办公室);主抓并负责完成突出特产开发和市场平台建设,狠抓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工作。1.2.9副主任:鲁作猛1.2.10工作分工:下派汪清县副县长。1.2.11副主任:池明学1.2.12工作分工:分管科教处、乡镇企业管理处以及农委所属科研院校;主抓并负责完成突出创新农村经济组织,狠抓科教兴农方面工作。1.3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工作职能,办公电话1.3.1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人事处)1.3.2工作职能:4负责机关党委决定事项的落实和督办工作;协助党委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及干部职务任免;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及管理工作;协助纪检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年度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1.3.3办公电话:0433-22602201.3.4内设机构:办公室1.3.5工作职能: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会议、文电、政务信息、信访、保密、保卫、档案等工作;管理机关房产和物资;负责职工福利、车辆管理及其他后勤工作;制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审核报批工作,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负责建设项目的落实、监督检查及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重点项目的立项、申报和衔接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协调、管理有关资金;指导全州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1.3.6办公电话:0433-22602181.3.7内设机构:综合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1.3.8工作职能:负责全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研工作;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发展方向等问题组织开展决策前的调研和决策后的跟踪反馈;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性材料、重要讲话及报告;总结并宣传农业及农村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企业抓好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基地等建设;负责农业订单工作;承担州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3.9办公电话:0433-22602091.3.10内设机构:农业处1.3.11工作职能:研究拟订全州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5拟订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研究、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州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发布农情信息,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负责全州农作物杂交原良种的繁育计划和落实;拟订有关地方植物检疫的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州农业植物内检工作;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1.3.12办公电话:0433-22602121.3.13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处1.3.14工作职能:研究拟订全州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承办农业各产业法规的起草和全州农业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全州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州内及流入本地化肥、农药、种子、农机配件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登记,并进行执法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1.3.15办公电话:0433-22602131.3.16内设机构:科教处1.3.17工作职能:拟订全州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审核报批及实施工作;管理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全州农民教育,指导全州农业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州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农业行业特种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农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农民技术职称和农业工人技师的评聘、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州农业实用技术教育和农民“绿色证书”教育;负责农业行业协会的管理;承办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1.3.18办公电话:0433-22602191.3.19内设机构:市场信息处(绿色食品办公室)61.3.20工作职能:拟订全州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全州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地方农业各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组织拟订地方绿色食品标准及认证管理,组织农业各产业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1.3.21办公电话:0433-22602261.3.22内设机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1.3.23工作职能:制订组织实施全州农机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实施农机化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及重大技术措施的建议;指导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执行农机化技术等级、质量标准;监督农机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研究、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修造、农机供油和维修网络建设。1.3.24办公电话:0433-22602161.3.25内设机构:园艺特产处(州药材发展办公室)1.3.26工作职能:研究拟订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并指导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及多种经营产业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协调多种经营产业发展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拟订与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1.3.27办公电话:0433-22602151.3.28内设机构:农垦处1.3.29工作职能:组织拟订全州农垦企业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农垦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州直农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生产调度工作;负责汇总全州农垦企业年度财务结算和各种统计资料,对州直农垦企业进行内部财务审7计;承担农垦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协调工作;指导直属企业改革。1.3.30办公电话:0433-22602111.3.31内设机构:乡镇企业管理处1.3.32工作职能:研究拟订全州乡镇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研究、分析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引导乡镇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科技创新、推行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1.3.33办公电话:0433-22602171.3.34直属单位:延边黎明农民大学职能1.3.35工作职能: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农业人才,促进农业发展。大专专业为农学、特产、畜牧、林学、农业经济管理、农村会计电算化、计算机、英语、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