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2年毕业生离校在即,按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工作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程序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集毕业生党员布置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学习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2、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附件2),登记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学员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各党总支汇总后将电子文件于5月31日上报至党委办公室领取空白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文件待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后,其中“介绍信号码”一栏填写完毕后再进行提交。(其中毕业生党员考取主校研究生继续深造者,填写在“校内”一表中)3、安排专人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严格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附件1)。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发给党员,由党员本人携带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要求党员在规定时间内接转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党组织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第三联)。4、各单位收到回执联后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存以备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完毕后,其存根要妥善保管,上交党委办公室统一归档(归档时间另行通知)。二、注意事项1、所有毕业生党组织关系都应转出。原则上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去向应与学生个人档案去向保持一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无党组织的,①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公司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②也可将组织关系落实在单位所在地区的街道党工委。③也可转往湖北省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这些都需要党员本人向用人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询问。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变更或遗失,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校由所在学部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若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补办时须由本人做出书面说明,并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3、组织关系已转往就业单位时间不久又更换单位,可直接由原单位开出介绍信转出,不需回校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跟学生人事档案走,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往家庭所在地党组织,或转往湖北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待转往后,可在新转往党组织办理党费缴纳、流动党员、党籍保留等手续,具体办法咨询要转往的党组织。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接转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介绍信过期的,不再给予补办。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5、毕业后入党材料均归入学生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院根据学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所填的档案所在地址将学生个人档案转出,如需查询请与学部联系。为更好开展工作,请各单位清理目前留存的未开具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并连同收到的回执、存根一起于5月22日上交党委办公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强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组织关系接转这一重要关口。附件:1.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包括省外、省内校外、校内)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