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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各位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留学生除外)2017年毕业工作,已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启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预毕业申报(一)2017年准备毕业(2014级及以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且从未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预毕业申报的研究生,请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网页,通过“学生空间”完成预毕业申报。已完成预毕业申报的研究生,无需再进行预毕业申报。(二)2015级硕士研究生拟在2017年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者,应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已批复的“提前毕业审批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区214室),无需在网上做预毕业申报。其中计划在我校硕博连读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应提前安排好本人学习计划,最晚于2016年7月10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并于博士入学报到(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方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三)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毕业申报工作但有特殊原因需毕业者,请务必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照统一拍摄工作。二、毕业照拍摄(一)参加拍摄毕业照的人员:所有在2017年准备毕业,且从未拍摄过毕业照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往年已经拍摄过毕业照的不能重复拍照。(二)拍照时间:我校2017年毕业研究生统一拍摄毕业照的时间安排在2016年10月18、19日(友谊校区18日,长安校区19日)。各学院拍摄的具体时间,请注意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研究生应在所在学院拍摄的时间内按时进行拍照。(三)具体要求⒈照片要求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发型及着装端庄、整齐。因拍摄背景关系,男生最好着深色西装浅色衬衣配领带;女生着深色外套浅色衬衣,不要携带耳饰及项链。⒉已完成预毕业申报,因故在2016年10月18、19日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研究生,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按照下列途径完成毕业照片拍摄:⑴到新华社图片社陕西分社指定的补拍点进行补拍(详见研究生院网上“补拍毕业照通知”)。⑵未参加统一拍摄毕业照且本人无法到指定地点补拍毕业照的研究生请到“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按要求完成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博士补拍的照片请及时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区214室)。硕士补拍的照片请交给本学院研究生秘书。⒊所有参加拍摄毕业照的研究生,务必于拍照结束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图像信息校对工作。照片如有误,请及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214室)进行登记。未按要求拍摄毕业照的研究生,学信网将不予以公示其学历注册信息,且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三、学历注册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方能毕业。研究生院依据校长办公会确定名单,在“学信网”上完成学历注册。校长办公会预计在每次学位会前召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17年学籍学历管理重要工作时间要点》。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依据毕业研究生上报的答辩材料,及时完成毕业审核工作。在学历注册时间内未完成毕业审核者,将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四、就业派遣毕业研究生根据培养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或委培研究生。根据陕教生【2010】7号文件精神,定向或委培生一律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不需参加派遣(无《报到证》)。(一)硕士研究生派遣(《报到证》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本人就业情况参加春季集中派遣(3月底)或暑期集中派遣(6月底)。6月集中派遣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两年内可进行派遣,派遣办理事项如下:⒈办理时间:具体派遣办理日期以就业信息网内公告为准;⒉须提交的材料:公章齐全的纸质协议书或接收函一份及《毕业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须提前提交,派遣当天提交材料的延至下一次办理;⒊材料提交地点: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区126室、长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⒋领取时间:派遣当天下午即可到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区126室领取《报到证》。(二)博士研究生派遣(《报到证》办理)非定向博士毕业生毕业后(两年之内),可进行派遣,派遣办理事项如下:⒈办理时间:非定向博士毕业生一年派遣三次,分别为:3月底、6月底、11月底,具体日期以就业信息网内公告为准;⒉须提交的材料:公章齐全的纸质协议书或接收函一份及《毕业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须提前提交,派遣当天提交材料的延至下一次办理;⒉材料提交地点: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区126室、长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⒋领取时间:派遣当天下午即可到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区126室领取《报到证》。五、离校手续(一)硕士毕业生参加春季、暑期集中派遣的硕士毕业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登录网上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批次毕业的硕士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导员处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自行打印《毕业离校手续单》(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完的《毕业离校手续单》交学院存档。(二)博士毕业生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导员处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自行打印《毕业离校手续单》(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中的“学校意见”需先到研究生工作部(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座206)开具用印介绍信,再到学校办公室盖章。办理完的《毕业离校手续单》交学院存档。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研究生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办理;⒊户口迁移办理:毕业研究生持《报到证》到学校公安处户籍科(友谊校区综合服务楼四楼88494447)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六、毕业生档案(一)硕士毕业生参加春季集中派遣的硕士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核对就业签约平台中档案接收地址,学院统一办理档案归档及转出手续;其他批次毕业的硕士毕业生,由学院确定其档案归档方式,毕业生本人持《就业通知书》(《报到证》下半联简称“白联”)到学校档案馆(友谊校区老图书馆南侧88492473),办理本人档案归档及转出手续;(二)非定向博士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在校学习基本情况表》、《成绩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就业通知书》(《报到证》下半联简称“白联”)到学校档案馆(友谊校区老图书馆南侧88492473),办理本人档案归档及转出手续;(二)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在校学习基本情况表》、《成绩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单位调档函或单位介绍信到学校档案馆(友谊校区老图书馆南侧88492473),办理本人档案归档及转出手续。七、研究生毕业证的领取研究生须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持《离校手续单》领取毕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一)培养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本人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二)培养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按下列情况领取毕业证书:⒈2009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均在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领取时需持有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具有人事调配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要求必须由主管人员签字人事单位盖章,并注明“同意×××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字样。定向或委培生所持介绍信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学生个人空间中学籍基本信息中的定向委培单位一致。⒉2009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根据入学时研究生院与定向或委培单位签署的协议书中的方式领取毕业证:⑴选取方式一的按非定向研究生对待,毕业证到学院领取;⑵选取方式二的须由定向委培单位派人持介绍信领取,研究生本人不能领取。(三)请他人代领毕业证者,应提交下列材料:⒈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生处2016年6月7日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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