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妥善做好2015年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5届毕业生中的就业困难群体及零就业家庭学生开展专项就业扶助工作通知如下:一、加深认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要求“采取更有利的措施,特别是组织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教育部领导在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明确指出高校要“加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对就业困难群体重点帮扶”。有效破解“双困”毕业生就业难题将是今后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对此,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在本学院教职员工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带着深厚的感情开展我校“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努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实现就业。二、建立台账,做好摸底统计工作在我校2015届毕业生中进行“双困”毕业生统计工作,建立“双困”毕业生就业台帐,把我校“双困”毕业生的基2本情况摸清,为进一步开展帮扶工作奠定基础。我校2015届毕业生中“双困”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认定标准如下:(一)就业困难且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困难指:本人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但截至报表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没有具体意向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经济困难指: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困生(以学生处“困难生库”名单为准)。(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非农业户籍人员与农业户籍人员组成的家庭,其非农业户籍成员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条件,其农业户籍成员符合农村“零就业家庭”成员条件的,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三、采取措施,做好系列帮扶工作(一)各学院要在掌握“双困”毕业生情况基础上,深入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制定详细的“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班主任、专业导师及辅导员要主动与就业困难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加强就业指导3与服务援助,实施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对这部分毕业生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防止因就业问题出现焦虑、悲观和不满情绪。(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拓宽就业渠道,广泛邀请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对“双困”毕业生通过专项推荐等方式对其进行就业扶助。安排召开“双困”毕业生模拟面试、专场招聘会、“双困”毕业生就业座谈会、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创业技能培训、选拔类考试应试辅导、求职技巧讲座等,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助其早日实现就业。(三)组织“双困”毕业生参与天津市公益性岗位招募工作。优先安置他们参与天津市街道、乡镇、社区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四)学校将加大就业工作经费的投入,努力减轻毕业生求职负担。向各学院报送的符合条件的100名特别困难的“双困”毕业生发放200元求职补贴(学生需填写补贴申请表,后附)。(五)完善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为未就业“双困”毕业生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后续服务。积极为未就业“双困”毕业生提供供需见面机会,优先安排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请各学院对“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给予高度关4注,认真排查有关情况,建立双困生就业情况统计台帐,妥善制定本学院具体的帮扶措施。在院级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将于5月份集中开展校级“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请各学院协助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及时了解学校的有关帮扶政策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天津师范大学2015届“双困”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表》(一式三份),该表将作为向用人单位特别推荐的基本材料,应确保完整、真实地体现学生的实际情况。同时,由各学院填写《天津师范大学2015届校级“双困”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报名汇总表》。请各学院将学院帮扶计划(一式一份)、帮扶登记表(一式三份)、帮扶名册(一式一份,抬头加盖学院公章)三份文档的纸质版4月17日17:00直接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单位箱。根据2015届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并参照去年的具体情况,中心将分配各学院双困生名额指导数,具体请详见后续正式通知。如学院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待中心进行全校汇总后再进行调整,以便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5(表1)2015届各学院双困生名额指导数分配表学院名人数文学院6外国语学院7新闻传播学院9历史文化学院4政治与行政学院3马克思主义学院3教育科学学院4初等教育学院5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2法学院2经济学院4管理学院9音乐与影视学院6美术与设计学院7数学科学学院3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3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3化学学院4生命科学学院4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7合计1006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2015届“双困”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表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15届校级“双困”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名册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年4月8日7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2015届“双困”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表学院专业帮扶类型姓名性别民族1.就业困难且经济困难2.零就业家庭(打√)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生源学历学制培养方式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自我鉴定学生签字:求职情况就业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学院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经学校审核,给予同学贰佰元求职补贴。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学校审核后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各存一份。8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15届校级“双困”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名册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生源地联系方式帮扶类型123456789101112131415注:1.统计范围是:截止到报表时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且没有就业意向的“双困”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帮扶类型填写“双困”或“零就业”。2.此表请通过办公网发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单位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