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是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重要环节。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任期,正处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做好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对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现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作为今年全县工作的一项重要战役来抓紧抓好。二、正确把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要求(一)指导思想:明确“三个一”,即:一个依据,要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依法依规完成换届工作;一个坚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一个目标,以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班子为目标,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基本原则:一是先村党组织换届后村委会换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村级配套组织的换届选举要统筹安排、紧密衔接,同时要认真选好村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从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二是先试点村换届后全面推开,通过试点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开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借鉴。三是先易后难,分批实施。工作基础好的、条件成熟的村先进行换届选举;村情复杂、情况不明、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好充分准备后再进行换届选举。特别是对宗族宗派势力比较强、村民法制观念薄弱、干群关系紧张、遗留问题比较多的村,要深入分析研究,积极做好工作,创造条件后启动。对土地承包、土地征用、信访积案等一些遗留问题,要落实措施予以解决,努力使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换届选举之前得到基本消除。四是先整顿后换届。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2素质不过硬、社情民意复杂的村,要先集中整顿,由领导干部包干负责,加大转化工作力度,打好基础之后再进行换届选举。五是对重点项目建设所在村、征地拆迁任务重的村,因故无法按期换届的,如乡镇党委认为确需延期的可依程序报批同意后延期换届。(三)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选举产生全县各乡镇(含古蛟新区)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村民委员会和村级其他配套组织领导班子,同步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换届选举。全县村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应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试点村在6月上旬前结束;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村级配套组织的换届选举应在9月底前结束,试点村在8月底前结束。村党组织需要延期换届的,必须经乡镇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村民委员会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其配套组织在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一并进行。三、明确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和班子结构要求(一)严格村“两委”成员基本条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村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求,大力选拔那些政治觉悟高,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发展之心、发展之策、发展之力,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够坚持在岗履职,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公正廉明,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进入村“两委”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人选应是曾担任过村“两委”干部且能力强、群众公认、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选举日前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违反土地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三是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四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五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的;六是受开除党籍处分、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未满五年的,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七是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八是长期在外工作生活,可以预见当选后无法保证在职在岗的;九是任期内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上届村党组织书记;十是在今年“一述三评”中群众满意率低于60%或绩效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主干;以及上届通过拉票贿选当选,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公然与乡镇党委政府、村党组织对抗的。3(二)加强候选人资格审查。乡镇党委、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任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党员群众严格对照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乡镇党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县直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候选人资格进行联审,严格把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应及时报县直部门备案。开展候选人竞职公开承诺、组织民主测评,对不签订竞职公开承诺书或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50%的候选人取消提名资格。(三)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中推荐村党组织候选人和村委会提名人选。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参加村委会选举。对少数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村,注重从上级机关选派的驻村干部、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对选出党支部委员后难以选出支部书记的,乡镇党委可直接在支部委员中任命支部书记。对选情复杂,难以选出村委会主任的,可由乡镇指定一名村民委员会委员主持村委会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采取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全省第三批驻村任职党员干部要参加村党组织的选举,但不占职数。(四)优化班子成员结构。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自然村落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村干部职数。原则上,1500人以下的村安排3—5人;1501至5000人的村安排5—7人;人口超过5000人的村可适当增加1—2人,最多不超过9人,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要本着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的原则,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力倡导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一人多职,鼓励支持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治保主任、妇代会主任和民兵营长等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确需聘用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要进一步完善村“两委”班子结构,努力形成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青年为主体,分布梯次合理的结构。大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村干部的比例,力争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成员。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确保村“两委”中有1名以上女性4成员,确保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提高妇女代表当选率和女村支书、村主任当选率,力争实现每个乡镇有1名女性村党组织书记和1名女性村委会主任。积极组织、引导优秀大学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力争实现每个乡镇有1名大学生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方,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