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舍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校舍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近期我县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为预防学校校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学校师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度汛工作。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汛期校舍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做好学校校舍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严明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师生安全。要层层落实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区(学校、幼儿园)一把手对本校校舍安全负总责,对发生因学校房屋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迅速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对所有校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别是将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作为重点排查整改对象。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对存在隐患而为排查发现、发现隐患而未整改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督查不到位的,追究连带责任。三、加强师生汛期安全教育和强化校舍汛期安全应急管理。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完善疏散方案,组织疏散演练。要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寄宿制学校要有专人在夜间巡查值班。一旦发生严重险情和事故,在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在险情发生时,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师生安全撤离。遇到强降雨、强雷电、强风和恶劣天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注:排查结果和责任人名单一式两份电子版发到发展规划股信箱和法规安全股信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7月2号中午12点前报教体局发展规划股和法规安全股。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