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创新普法载体推进农村法制宣传的调研思考农村、农民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整合农村现有的普法资源,依托各类普法载体,不断提升农村普法实效,是农村“六五”普法工作需要思考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嘉善县为例,对嘉善农村“五五”普法载体建设的进行了调研,并以此为基础,对“六五”普法期间农村普法载体建设进行了思考。一、嘉善县农村“五五”普法载体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嘉善县辖6镇3街道,共104个村46个社区,户籍人口38万。2009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3.3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97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751元。该县“五五”普法期间,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不断加强农村普法载体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2007年以来,嘉善县连续两年获得“嘉兴市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还获得“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考核中获得了嘉兴市的充分肯定。1、建立阵地,拓展普法范围。一是创办村级简报。该县104个村都创办了村级简报,县法宣办定期开展村级简报2法制专题采编展示展评活动,不断提高办报的质量。村级简报携带方便、时效性强、内容丰富、贴近农村实际,深受村民欢迎,成为村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2009年全县共刊出村级简报1265期;二是发挥网络普法作用。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普及,该县于2006年建立了“嘉善法治网”,在不断对网站进行完善更新的同时,指导各镇(街道)和村建立了远程教育网络,使普法网站成为传播法律、弘扬法制精神的崭新平台。各镇(街道)、村在现代远程教育网上专门设立了“法制宣传”专栏,将法制讲座、案例教育短片、法制文艺宣传片等上传到远程教育网,供农村干部群众在线点播收看。2、开展活动,丰富普法内容。一是开展法制文艺创作表演活动。各镇(街道)充分发挥地方民间文艺的独特优势,创作了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具有时代气息和浓郁地方特色的法制文化作品,同时还为作品设计编排了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通过集中汇演、巡回展演以及下乡、下村演出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群众送上精彩的法制文艺大餐;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和和谐家庭评创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提高村民遵纪守法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文明;三是依托村民小组的“文化示范户”开展普法活动。在每村设立一家“文化示范户”,每家“文化示范户”做到“三有”,即有资料、有设备、有活动,配备3了图书、光盘、报纸、杂志、电视、VCD、图书架等普法资料和设备,按照每年镇(街道)和村制定的普法活动计划,开展经常性、趣味性的普法活动。3、培养队伍,提升普法水平。一是组建普法讲师团。该县充分整合司法、公安、法院、环保、劳保等30多个县级机关职能部门资源,组建由100多人组成的农村“普法讲师团”,讲师团重点围绕农村的形势和任务、“三农”政策、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主题下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据统计,每年讲师团进村入户开展普法都在500场次以上,平均每个村在3场以上。为了强化讲师团的整体素质,该县还与华东政法大学、绍兴市政法干部学校加强联系,在队伍培训、专题讲座等方面达成合作关系;二是组建了镇(街道)普法联络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联络员队伍由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老党员、老干部、老调解员等组成,主要负责镇(街道)、村普法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的上下沟通。志愿者队伍由政法干部、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学习者以及热爱普法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定期利用农闲日、学生寒暑假等到农村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等活动;三是在各村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进行宣讲,使农村党员和群众乐意学、学得会、用得上。4、健全制度,保障长效发展。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在镇(街道)、村分别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由镇(街道)、村4主要领导任组长,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同时每年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宣传对象、工作要求等;二是强化考评机制。县委办把普法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的年终考评目标体系,要求各镇(街道)在普法工作中创特色、抓重点,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建立村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当前农村开发和发展中出现的土地、拆迁、环保等纠纷增多的问题,各村都聘请了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者作为村级法律顾问,村法律顾问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讲,帮助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合同、协议等,积极为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二、嘉善县普法载体建设的主要启示嘉善县作为全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其农村“五五”普法载体建设的典型经验对经济不断加快发展的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普法教育具有启发性。1、农村普法载体建设要体现基层群众的现实需求。农村普法要注重实效性,要采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嘉善县结合农村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利用远程教育网、文化示范户开展宣传,形式灵活,内容丰富,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而当前农村较多的简单采取横幅、标语、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覆盖5面还不广。同时普法的内容还没有完全做到因地、因人制宜,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和农民需求存在差异,不同需求的农民接受着统一的普法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学法的效果。这些都要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制定详细的方案,使农村普法载体建设处处体现人性化的要求,体现农民的现实需求。2、农村普法载体建设要有优秀的普法队伍。从嘉善县的情况来看,该县建立了覆盖所有农村的县、镇、村三级普法队伍,所以能够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而当前很多地区农村普法的日常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司法所和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较多,普法工作较难落到实处。一些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也存在偏差,认为农村普法工作是软性任务,开展农村普法的热情不高。同时,普法部门对农村普法工作也不够重视,没有有意识地培育适应农村普法需求的普法队伍,对已有的农村普法队伍也没有形成系统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没有充分调动他们开展工作的积极性。3、农村普法载体建设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经费的缺乏以及长效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是农村普法的瓶颈,要保障农村普法的实效性,从长远来看,需要有制度保障。嘉善县建立的考评机制和镇村领导机制对普法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当前很多地区农村普法工作在领导管6理、经费保障等方面还缺少健全的制度加以规范。如目前全国普遍开展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是农村普法的重要载体,但由于奖励措施不到位,创建制度没有得到落实,一些地区的创建热情不高,工作缺乏应有的动力,创建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对嘉善农村“六五”普法载体建设的思考随着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而深入推进法制宣传,需要不断创新载体,完善机制,讲求方法。根据工作实践,加强农村“六五”普法载体建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广泛采用传统和现代传媒开展普法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传媒在农村普法中的作用,普法部门要善于借助传统传媒的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要办好一份村级简报,村级简报不仅承载着村务、财务公开的重要作用,而且是培养村民自治意识的良好载体,通过在村级简报上开辟普法专栏,刊登法制案例和法制小故事,不断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在广播电视中开辟农村普法专题法制节目,播放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案例和法律常识,有针对性地介绍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各类征地拆迁纠纷、婚姻纠纷、产权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纠纷等诉讼案件,为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发挥积极作用。随着现代传媒方式——网络在农村的广泛普及,应积极开辟乡(镇)、村网站,在7网站上开设法律法规宣传栏目,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方便基层群众随时随地学法用法。2、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一是要充分考虑当前农民的接受能力,选取那些能够切实解决农民实际问题的法律知识,循序渐进地向农民传授其应知应会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让农民知道自己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了解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逐步帮助农民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要结合本地开展的特色活动,注重把普法融入民风民俗当中,繁荣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如地方政府和普法部门可以根据农民的喜好和现有条件,组织编排一些寓含法治观念、法治思想的戏曲、地方曲艺等节目在春节、农村传统节日、民间风俗节日以及农闲时演出,也可以组织播放一些寓含法治性的影视作品及普法专题片等;三是要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乡(镇)、村两级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性地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结合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向村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为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3、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农村中的党员、村组干部容易集中,覆盖面广,基本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他们既是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又能结合农村工作有效8地推动农村群众学法用法。因此地方政府和普法部门要善于发挥他们在学法用法中的典型作用和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的带头人作用;二是要组建本地的法律明白人队伍。要注重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以及义务普法员的作用,大力培养一批熟悉本村工作,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法律明白人,使农村普法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三是要培养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要吸收大学生、退休法官、老师、执业律师组成农村法律志愿者,利用各类宣传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定期下到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不断提高农村普法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4、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普法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其相应的硬性职权。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形式的村委会既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也是农村基层与普法机构直接沟通的渠道。普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在“民主法治村”创建、开展普法活动中的积极性。同时,村委会也要与普法机构加强配合,主动出击,把普法工作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村民自治与依法治村、维护农村稳定结合起来;三是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地方政府既要发挥普法部门的组织和策划功9能,也要整合其他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工青妇、文科卫、政法、农经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挖掘各乡镇、学校以及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场地作用,形成普法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农村普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