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创新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的建议近几年,政府相关部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多渠道化解中小企业资金供求矛盾。与以往相比,小微企业贷款无门的问题有所改善。据省金融办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省462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331.5亿元,同比增长27.4%,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三类贷款占全部贷款的86.2%;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突破1100多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超1000亿元,占比97.8%。但在调查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中,“缺资金”列第一位,认同度为53.5%。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现状目前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融资贵,贷不起”。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存在“扶大不扶小”的偏见,对小微企业“短、少、散、快”的资金需求无法提供有效供给。中小企业只有转向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途径,形成了事实上的贷款利率双轨制。据调研,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费用率为10%以上的占75.5%,有17%的企业的贷款成本在12%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的年利率是12-15%,企业所贷资金,50%为现款,另一半是承兑汇票,或者全部是承兑汇票,再加上各种费用,实际资金的使用成本更高。另外有不少企业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矛盾的同时,推高了资金的使用成本,充当了“影子银行”。不少实2力较强的大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获得利率较低的贷款,再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转贷给小微企业,获取利差。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分析(一)小微企业旺盛的资金需求与银行机构信贷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小微企业普遍原始资本积累不足,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对资金的需求极其旺盛。受成立时间短、盈利水平低等因素制约,其内源融资能力有限,故而许多小微企业都有通过银行机构借款进行外源融资的强烈需求。而近几年,我国实行稳健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紧,央行和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实行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银行机构信贷投放(包括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不足,与小微企业发展旺盛的资金需求形成强烈的反差。(二)小微企业经营高风险性与银行机构信贷资金安全性之间的矛盾。相对而言,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短、破产率高、抗风险能力差,并且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还本付息保证和风险分担机制,包括可提供的抵押担保不足等,导致其获取金融支持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形成的损失极有可能通过信贷环节转嫁给银行机构。(三)小微企业高分散和高成本性与银行机构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大、分布广的特征,资金需求“短、频、急”,银行机构向小微企业经营等量收息资产较其他贷款对象而言需付出更高的营运成本。另外,大多数小微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会计报表,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也不够完善,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机构为防止资3产风险,要么放弃交易来避免逆向选择,要么加强监管来规避道德风险,两者的最终结果都将导致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萎缩或交易成本的增加。三、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的建议1、明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要求。分机构类别提出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要求,将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实行量化考核,达到一定规模,政府给予奖励。如大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30%;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不低于40%;城市商业银行不低于50%;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低于70%;村镇银行不低于85%。2、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积极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小贷、担保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通过建立小微企业融资信息网,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积极谋划各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经济强镇的布点问题,切实降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准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无法借贷问题。3、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小微企业虽然无抵押、少抵押,但是生产经营稳、管理灵活。围绕这一特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鼓励围绕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人创业等融资需求实际,加大商标权、专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质押等金融创新产品试点推广,持续开展各类金融产品创新工作。建议对成功开展首单业务、贷款利率不上浮,并及时投放至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4予以奖励。对同时成功开展多项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产品创新种类分别奖励。指导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小微金融产品,推出小额贷款信用保证类保险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和贷款便利。4、推进“增信式”和“分段式”还贷方式。针对民营企业因贷款期限错配、新担保机构难落实及民间融资成本高等现状引发的还款难题,推出“增信式”、“分段式”两种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缓解小微企业周转快、还款难、成本高、期限错配等根源性问题。其中,“增信式”模式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或基于实体、经营前景良好但暂时出现流动资金紧张的小微企业,在原授信额度基础上,通过增加一部分专用授信额度的贷款,并在合同上明确该贷款用于归还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分段式”模式主要支持生产周期和回款周期较长,在贷款使用前期主要为投入期、后期回款较为集中的小微企业,合同项下贷款期限被灵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不还本,第二阶段分期还本,并延长至2或3年。5、探索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选择成长性、科技型、环保型等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小企业作为试点对象,大力推广信用贷款试点,试行免抵押、免担保。其做法不受银行权限和额度限制,不仅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助推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助于促进银行转变“唯抵押论”的信贷理念,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56、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以省信用担保集团为龙头的再担保服务体系,在银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之间构建新型风险共担机制。加强对全省各级国有担保机构的管理考核,促使其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提高风险容忍度,更好地发挥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的作用。7、鼓励、支持、培育网上融资。建立健全安徽金融网络平台,全省中小企业可借助网络平台发布融资需求,银行可在第一时间获取企业融资信息,并立即指派信贷员深入企业作进一步调查,在指定工作时间内给予企业回复。同时,引入规范的专业担保公司参与,对抵押担保有困难的企业可直接在网上洽谈、合作,促进企业融资对接。8、完善政策激励措施。制定出台对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增资扩股、税收、业务增长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政策,鼓励其围绕“小、个、农”的市场定位,拾遗补缺提供金融服务。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直接对银行机构提供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对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银行机构,在小微企业贷款经营利润的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不良小微企业贷款核销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制定有别于大企业的中小企业评级标准,科学考核和处置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合理制定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切实保证新增贷款规模真正用于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