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党组织:为推动建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中共李沧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李沧发〔2016〕4号)、《中共李沧区委办公室中共李沧区纪委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落实的通知》(李沧办发〔2016〕10号)的要求,现就我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通知如下。一、主体责任清单范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局属(国)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班子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二、监督责任清单范围局属(国)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纪检负责人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三、制定责任清单要求责任清单要紧密结合本科室、本部门(单位)的实际,体现分管领导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岗位权力的特点,要具体、细化、可操作。责任清单撰写后,局相关分管领导经局主要领导把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局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向各分管领导汇报后确认。请于6月23日(本周四)下班前,将2016年度责任清单通过金宏网发至局政工科。今后每年度的责任清单,于当年2月底前报送。联系人:安勇联系电话:87639711/83212附件:1.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样本)2.党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样本)3.局相关分管领导、科室、部门及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样本)4.纪检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样本)李沧区建管局纪委2016年6月20日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样本)一、加强组织领导1.树立从严治党理念。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统筹谋划全域全局工作;搞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3.每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确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并延伸到基层、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4.每半年听取?次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二、强化督促检查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6.明确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7.加强对下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其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底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三、选好用好干部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弄虚作假等腐败行为。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四、深化作风建设1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12.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职能部门、行业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维护群众利益13.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4.通过专项整治、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惩治警示等方式,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15.加强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六、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16.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7.统筹组织人事、执法司法、审计监督等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18.支持和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及时研究、主动解决重大问题;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19.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1.以改革创新精神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2.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加强教育管理23.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普及性,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三严三实”教育,用高标准、严要求查找薄弱环节,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2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九、加强巡查工作25.主动接受巡查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的巡查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好责任追究。26.认真贯彻《青岛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根据本区域实际,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重点对象、主要内容,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三个重点”,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展深度和广度,增强监督实效。十、发挥表率作用27.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看齐意识,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2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2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30.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等方面的监督。附件2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样本)单位职务姓名一、负总责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2.全面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为辖区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党委委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3.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组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5次;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4.主持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二、管方向5.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6.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7.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督落实9.组织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每年调研街道部门不少于10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不少于5次。10.坚持维护群众利益,注重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1.坚持通过有效方式,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12.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13.以改革创新精神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14.注重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持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抓管带15.加强对班子成员以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管,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督促改正。16.督促班子成员和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7.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开好民主生活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在的问题。18.重视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普及性,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加强“三严三实”教育,用高标准、严要求查找薄弱环节,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19.重视并加强各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20.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