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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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中小学(含幼儿园)工作的领导,提高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青发〔2011〕30号)和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北发〔2012〕24号)精神,结合祁连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中小学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小学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县各党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县委县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中小学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教育教学业务、轻党建工作的现象;个别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不够规范,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极少数教师未能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有些教师的不良思想和情绪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不相适应,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二)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进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阶段。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员工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媒体的广泛应用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应对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挑战,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平安祁连”,深入推进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需要全县中小学共同参与。面对新形势,必须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本着为党为人民切实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切实加强中小学党、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责任感,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主要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努力构建中小学各学段有效衔接,行为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逐次递进的德育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师生对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师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加强教师师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建设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构建教书、管理、服务全员育人的良好格局。三、工作任务及措施(一)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责1、健全领导体制。县委成立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维稳工作。县教育局党委设立党委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局党委合署办公。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或县委常委、主管教育副县长担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另设1名专职副书记,担任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2、明确中小学党组织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公办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中小学党组织要履行十项主要职责:第一项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学校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项职责。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校内机构设置调整,教职工的评先选优,校内中层干部任免、聘任教师有关事项,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废除,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其他一些重要问题,校长或党组织认为需要提请党组织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都要经学校党组织及时研究、集体决定。第三项职责。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要经常检查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执行情况。第四项职责。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中小学工会、共青团组织在教书育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学校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要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中小学工会、共青团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校党组织要想办法研究解决,创造有利条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五项职责。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要加强对职代会的领导,定期按程序规范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第六项职责。保证监督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部署安排,监督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校内各类机构和组织开展好德育工作。牢固树立全校上下抓德育、抓好德育促教育的工作理念,通过各种有效举措,使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第七项职责。承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是中小学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校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和谐稳定的现状;要把校园和谐稳定的责任分解到每个党员、每个教职员工、每个科室、每个班级。要随时了解校园舆情,及时掌握校园动态。要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校各层面都要签订维护稳定责任书。要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职责。第八项职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在学校管理和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党组织必须全力支持校长履行职责,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认真履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职责,就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前向党组织汇报。第九项职责。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教职工的管理。中小学党组织要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第十项职责。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学校统战工作涉及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民主党派工作、非党人士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支持校内民主党派人士开展工作,时常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高度重视校内各民族教职工、学生的团结和谐,积极营造各民族师生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创造学校教职工学习、培训等各方面有利条件,提高全员素质,促进教学工作。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含幼儿园)的党组织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依法办学;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战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各自章程开展活动。(二)完善组织设置,加强制度建设1、完善党组织设置。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抓好中小学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并按期、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农村牧区边远、分散或仅有个别党员(不足3人)的中小学,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对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教育局党委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开展工作,积极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民办学校在筹建学校的同时,应同步组建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要按照“业务相近、便于活动、促进工作”的原则,尽可能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年级组或教科研组上,以后新建的学校(幼儿园),要首先建立党组织。县所属中小学的党组织分别隶属于县教育局党委。在镇、村的中小学党组织隶属于县教育局党委,由镇党委协助管理。根据学校实际和干部配备情况,中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以“一肩挑”,也可以分设。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兼任的,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党的建设日常工作和分管群团组织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书记和校长由两人分别担任的,是党员的校长兼任副书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对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师,要根据实际,计算本人在岗工作量。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必须建立党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民办中小学全覆盖。2、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课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述职制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明确界定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的职责权限,正确处理好学校党政关系。学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学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要进行一次述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党组织书记,要追究相应责任。(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1、明确党员要求。中小学校的党员应是教职工队伍中的优秀分子。要注重发挥中小学教职工党员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钻研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要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把师生的疾苦放在心上,听取和反映师生的呼声,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对党忠诚,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不信仰宗教;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2、开展党内活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党员承诺等活动,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员教师的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以“把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教学和管理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教学骨干,让党员带头示范作表率、带动教职工争做教书育人的楷模”为主要内容的“双培促双带”活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党员活动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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