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监管的思考征地拆迁工作是项目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逐渐加大,工业化城镇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征地拆迁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区财政局作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单位,如何筹集和使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笔者结合夷陵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际,就加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规范管理浅谈如下。一、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基本情况夷陵区征地拆迁补偿结算的主要依据是夷政规〔2010〕5号文件,即《夷陵区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去年下半年,区财政局组织专班对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一区六园”范围内涉及的7个乡镇和东城试验区、夷陵经济开发区等共计92个涉农征地拆迁项目补偿费兑现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表明,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征地25697.86亩,拆迁房屋995856.44平方米,具体为:1.应兑现征地拆迁资金251389.54万元(征地补偿140090.57万元,其中:村集体43213.98万元、农户96876.59万元;拆迁补偿111298.97万元,其中:村集体9566.17万元、农户101732.8万元);2.已兑现征地拆迁资金209299.27万元(征地补偿107702.58万元,其中:村集体12040.64万元、农户95661.94万元;拆迁补偿101596.69万元,其中:村集体4477.86万元、农户97118.83万元);3.未兑现金额42090.27万元(征地补偿32387.99万元,其中:村集体31173.34万元、农户1214.65万元;拆迁补偿9702.28万元,其中:村集体5088.31万元、农户4613.97万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自2012年以来,全区各征地拆迁主管单位严格按照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和补偿标准,优先安排资金兑付被征地农民各项补偿费,优先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征迁工作过程中未出现截留、挪用被征地农户征地补偿款,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目前尚有42090.27万元资金未兑现,其中:未兑现到农户征地拆迁款5828.62万元(其中:征地补偿款1214.65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4613.97万元);未兑现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款36261.65万元。由于所涉征地项目既有省级代征项目、市级代征项目、又有区级项目,因此,所欠资金责任主体不一,应由省级负责兑现689.57万元,其中:农户征地补偿费6.65万元,市级负责兑现14008万元,其中:农民征迁补偿费5308万元,区级负责兑现27392.7万元,其中:农户房屋拆迁款513.97万元,具体原因为:(一)由于近几年国家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城乡统筹试验区建设提速,涉农征地项目较多,面积较大,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征地拆迁时间跨度较长的实际情况,导致部分项目未完工未结算。(二)宜张高速公路项目是为省级代征项目,由于项目还未完工结算,尚有部分资金未拨付到位,欠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款682.92万元,欠农户补偿费6.65万元。(三)龙泉镇片区宜昌新区二期征地,是夷陵区为市高新区园区建设代征项目,征地范围为龙泉镇李家台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由宜昌市高新区支付,由于项目征地拆迁尚未结束,结算未办理,资金未拨付到位,尚欠该村农民征迁补偿费5308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1208万元,拆迁补偿费4100万元);同时尚欠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资金900万元。(四)龙泉镇片区职教园、生物产业园项目征地,是夷陵区为市高新区建设代征项目,征地范围为龙泉镇车站、土门、梅花村,2014年4月移交市高新区托管时,因未办理结算,市级有关单位资金未拨付到位,尚欠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拆迁补偿资金7800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6330万元,拆迁补偿费1470万元。(五)东城试验区、夷陵经济开发区、龙泉创业园、稻花香工业园二期、酒文化街、东城路、小鸦路改造、鸦鹊岭精细化工园等区级项目,主要是征地拆迁工作未结束,不能及时进行结算,尚欠村集体经济组织26878.73万元,欠农户房屋拆迁款513.97万元(其中:稻花香工业园区酒文化街欠农户加工厂房拆迁补偿费450万元,鸦鹊岭精细化工园中孚三期征地欠63.97万元)。三、整改建议(一)加大征地拆迁项目管理力度,对尚未完成征地拆迁项目进行清理,加快进度,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及时清理结算。(二)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及时划拨资金用于兑现尚未补偿到位的资金。(三)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尚未补偿到位的资金。(四)依法推进,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拆迁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对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予以维护。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处理,对群众的承诺要及时兑现,得到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五)积极落实社会保障,解决后顾之忧。从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考虑,完善现有的征地补偿办法,向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一套有效的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制度。(六)积极开展纠纷调处,确保项目落地。积极探索建立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各种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提前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