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保温草帘(毡)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单位:进入冬施后集团在对施工现场检查中,发现有的施工现场对冬施保温草帘疏于管理,进场未经检测,或未达阻燃要求就在现场使用,经集团检查测试,多个施工现场保温草帘(毡)未达阻燃要求,有的甚至进入市中心区域的重点工程使用,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保温草料(毡)消防安全管理,集团特提出如下要求:1、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加强对冬施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明确对冬施保温材料进场、存放、使用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2、冬施保温材料使用应选用有信誉和资质合格厂家供货,由公司认定合格供货方,并签订保温草帘供货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厂家提供阻燃合格产品和告知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冬施保温材料进场应要求厂家提供产品阻燃情况检测报告,阻燃性能氧指数应大于50(其报告注明检测只对样品负责)。并应由材料和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对每批进场草帘(毡)进行点火测试,测试时以不起火、不冒烟为合格。测试后,材料和安全保卫部门应签字确认后才准需使用,不合格、达不到阻燃要求的,应立即退场,严禁使用。4、项目消防保卫部门应留取检测照片等记录,连同《施工现场保温草帘(毡)检测记录表》存档备查。5、各单位应督促项目做好冬施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管理,凡到现场检查,都应抽取样品,待烘干后点火测试。各施工现场要对已经使用的保温草帘(毡)普遍进行一次检测,凡测试不合格的一律进行清退。检测情况各项目部填写表格后由公司将电子版于本月28日前上报集团。凡今后因忽视对保温草帘(毡)管理,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造成火灾事故的,集团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附:《施工现场保温草帘(毡)检测记录》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