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河区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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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印发《包河区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蓝天法律服务所:根据市委创先办关于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包河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现将《包河区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一一年十月十日2包河区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突出心系群众、服务民生,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按照省、市委部署,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和省、市委创先办的具体部署,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深化创先争优、促进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服务内容,倡导全区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把服务对象当亲人、当家人,努力在为民服务当中创先进、3争优秀,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全面强化司法行政效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推动全区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目标要求这此主题实践活动以创先争优“四句话”为统揽,突出以民为亲、为民服务这个重点,结合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实际,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牢记宗旨,树立一流的服务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引导等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形成以民为亲、为民服务、替民解忧的核心价值取向,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为了群众,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改进作风,形成一流的服务风尚。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切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促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在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上创先争优,努力形成服务为本、群众为重的良好风尚。(三)优化效能,体现一流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扩大效能建设的成果,继续推广“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公开服务标准,创新服务4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健全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优化效能,取得一流的服务成效。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提高服务水平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加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力争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力求使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人心,赢得服务对象单位和人员的广泛认可,获得社会普遍赞誉,树立司法行政工作新形象。三、活动内容参加“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区法援中心、148热线咨询,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蓝天法律服务所等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三亮”,全面推行服务公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普遍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全面实行服务公开。推行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等制度;采取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5网络平台等,公布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在“三亮”中,全体党员应主动亮明身份,模范执行服务标准,主动做出服务承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做出表率。2、通过“三创”持续激发服务动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努力“创群众满意岗位、创服务先进单位、创优质服务品牌”,学习同行业或其它行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打造一批群众满意岗位、创建一批服务先进单位,树立一批优质服务品牌。3、通过“三比”,广泛开展服务竞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在本行业本单位广大党员和工作人员中经常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活动,学习本行业本单位先进典型,对照本单位先进标准,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营造人人争先、事事创优的浓厚氛围,形成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导向。4、通过“三办”,着力提升服务品质。细化为民服务流程,全方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事前主动办”,平时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服务对象需求,有的放矢地推出利民便民的服务项目。做到“事中热情办”,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做到用语文明,举止得体,热情周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营造亲近服务对象的氛围。做到“事后跟踪办”,建6立跟踪服务机制,发放服务满意度测评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及时反馈业务办理情况,对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投诉做到有回声、有改进。5、通过“三评”,切实加强服务监督。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大力开展“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等活动,把领导要求、党员互助、群众促进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党员之间要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请服务对象填写反馈表、设置意见箱、网上测评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收集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工作步骤主题实践活动从2011年9月开始,到2012年6月基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总结、评比表彰等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区局出台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内容、方法步骤以及组织领导等。区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要相应召开会议进行动员,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活动的开展制定具体实7施方案,进一步动员部署。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凝聚共识,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1、深入群众,听取意见(今年10月)。在“大接访、大下访、大走访”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通过个人走访、集中座谈、发放问卷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服务对象目前最需要什么,最不满意的是什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2、认真对照,查找问题(今年11月)。对照收集来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从服务意识、服务作风、服务效能、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查明原因。市局、区局将组织服务质量明察暗访,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导并帮助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查找发现问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对照查找阶段时,应对问题的成因、影响、症结进行认真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主管部门,作为评估下一阶段整改成效的依据。3、突出重点,整改落实(今年12月至明年1月)。区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8集中整改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切实解决。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轻易变通,或有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查。广泛开展“三亮”公开、“三创”品牌、“三比”竞赛、“三办”服务等活动,针对群众需要推出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掀起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热潮,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4、建章立制,规范管理(2012年2月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为民服务的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最终形成标准化的服务流程,规范性的制度体系,保证长期保持服务质量的较高水平。提倡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争取按照服务行业质量体系ISO9000标准进行认证,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三)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3月至4月)区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对本单位和服务行业对本单位本行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整改措施,形成并上报活动情况汇报。市局创先办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四)评比表彰阶段(2012年5月至6月)采取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打9造一批群众满意岗位、创建一批服务先进单位、树立一批优质服务品牌,结合2012年“七一表彰”活动,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五、组织领导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主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区局和创先争优领导小组作为本行业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者,要“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认真履行职能,精心组织,做好指导活动开展、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等项工作。二要深化党群共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共同推进。尚未组建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党建指导员要深入相关单位,发动群众,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各类行业协会、专员委员会等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转化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争先进,个个争优秀”的生动局面。10三要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典型,要加强学习交流,引导广大党员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英模见行动、立足岗位创佳绩、为民服务做贡献,始终保持强大的舆论声势,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创先争优比、学、干、帮的浓厚氛围。四要抓好统筹结合。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行风政风评议活动、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律师队伍“执业为民”专题教育评查活动等专项活动中涉及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的要求和内容结合进“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把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各项活动的“落脚点”,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要将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手段,继续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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