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名词解释1、交易费用:经济主体间为实现产权转让所需的费用2、产权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个人使用资源的权利叫产权。3、剩余索取权(百度)剩余索取权是一项索取剩余(总收益减去合约报酬)的权力,也就是对资本剩余的索取。简单地说是对利润的索取,即经营者分享利润4、强制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的,它是以政府为制度变迁的主体,程序是自上而下的激进性质的存量革命。5、有限理性经济行为人在获取、分析、处理信息,进而做出决策的能力是有限的。6、资产专用性(百度)资产专用性是指用于特定用途后被锁定很难再移作他用性质的资产,若改作他用则价值会降低,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的资产。7、集体产权(百度)集体产权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所共有的产权8、M-M定理在无企业所得税的完善市场条件下,企业价值与其资本结构无关。在考虑所得税的条件下,企业价值(V)是举债量(D)的线性函数:V=Vu+T·D其中,Vu是无举债时的企业价值,T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9、纵向一定化企业可以看作是连续生产过程中不完全契约所导致的纵向一体化实体。1.涵义将某一产业链条中相邻的企业合并起来。2.种类(1)联合重组(2)收购兼并:前向与后向10、不完全契约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契约当事人或契约中的“第三方”无法观察或证实一切,造成该契约的条款是不完全的。简答1、简述威廉姆森的交易维度理论威廉姆森以交易的三个维度即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对交易进行比较,区分不同的交易。(1)资产专用性指的是为支持某项特殊交易而进行的耐久性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一旦形成便很难转移到其他用途上。分为场地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和人力资产专用性(2)不确定性: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通常要面临来自环境或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威廉姆森进一步强调了行为的不确定性的特殊重要性。(3)交易频率:交易的频率越高,相对的管理成本与议价成本也升高。多次发生的交易,较之一次发生的交易更需要经济组织来保障。2、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如何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和约束3、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有哪些1.宪法秩序。①宪法秩序通过对政体和基本经济制度的明确规定来界定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形式。②宪法可能有助于自由的调查和社会实践,或者可能起到根本的压制作用。③宪法秩序将直接影响进入政治体系的成本和建立新制度的立法基础的难易度。如果在现有宪法秩序下利益主体无法承受进入政治体系的成本或者既得利益格局对新的立法阻力过大,都将有可能限制制度创新;反之,则有助于制度创新。④一种稳定而有活力的宪法秩序会给政治经济引入一种文明秩序的意识,从而大大降低创新的成本和风险。⑤宪法规定了选择空间集合。2.制度设计成本。制度供给的基本原则是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因此,在制度变迁的收益已定的情况下,制度变迁的成本,包括制度设计的成本和实施新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等,就成为影响制度变迁供给的重要因素。3.知识积累及其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当社会科学知识进步时,制度的供给曲线会右移。4.实施新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制度从潜在安排转变为现实安排的关键就是制度安排实施上的预期成本的大小。一些好的制度安排因实施的预期成本太高而无法推行。5.现存制度安排。现存的制度安排影响制度提供新的安排的能力。6.规范性行为准则。7.上层决策者的净利益。4、国家行为的双重标准和双重约束是什么(1)国家的行动目标第一,制定社会活动中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使统治者收益最大化。因为参与国家活动的人(包括统治者)也是“理性人”,也追求自己的利益,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更为现实的是,每一个国家的各内部机构可能都会有反映各自利益的不同目标;第二,在第一个目标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使全社会产出最大,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即,国家有两个目标,使统治者租金最大化和使社会产出最大化。(2)统治者的双重约束:统治者的交易费用约束和竞争约束。正的交易费用限制了统治者对有效率产权结构的选择。另一方面,各种利益集团的竞争压力迫使统治者不得不选择一些无效率的产权结构。在竞争约束下,统治者将避免触犯有势力的选民。如果这些集团的势力达到威胁统治者利益的“边界”时,统治者会同意一个有利于这些集团的产权结构而无视它对效率的影响。5、在经济生活中,制度有哪些方面作用1.规范或者约束不确定性世界里的人类行为,增进人类相互间的信用度,使之变得较可预期;(传统:教授的衣着)2.维持竞争及合作秩序,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合约)3.鼓励创新和知识增进,提高经济效率;4.扩展竞争及合作的范围和深度,促进分工,增加配置稀缺资源的选择办法,进而推动经济增长。6、简述斯诺悖论产生的原因道格拉斯·C·诺斯说过:“历史总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我们可以向过去取经,而且还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有效率的产权之所以对经济增长起着促进的作用,因为一方面产权的基本功能与资源配置的效率相关,另一方面有效率的产权使经济系统具有激励机制。诺斯悖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诺斯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行为方式,这种方式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为经济,使人的经济行为受一定的习惯、准则和行为规范等的协调而更加公正、合理并且符合公正的评价。7、简析制度变迁的动因有哪些从一般意义上讲,制度变迁的终极动力在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如出现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就会被创新。制度变迁的原因在于制度稳定性、环境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及人对利益极大化的追求三者之间持久的冲突。1.制度的稳定性稳定性是制度存在的理由,制度的稳定性使人们能形成对未来的稳定预期,从而达到减少生活不确定性的目的。稳定性又是制度变迁的原因2.环境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世界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要求人们适时改变和调整已有行为规则才可能使自身的利益极大化。3.利益极大化努力8、产权有哪些基本特征1.产权的完备性与残缺性产权的完备性—如果产权所有者具有权利束中的全部权利,则其产权是完备的。当产权的某些权能受到限制或禁止,则存在产权残缺。“产权残缺”是指不完全的产权,即产权权利束中的一部分被约束乃至剥夺。2.产权的排他性与非排他性产权的排他性不仅意味着不让他人从一项资产中受益,而且意味着资产所有者要排他性地对该资产使用中的各项成本负责,包括承担确保排他性的成本。产权的非排他性是产生“外部性”、“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主要根源。3.产权的可分割性与可转让性产权的可分割性是指一项资产的纯所有权能与其各种具体用途上的权利相分离。例如,对一个湖泊的所有权与在湖上钓鱼的权利和在湖中游泳的权利相分离。产权的可分割性保证了现实经济活动“最优配置”的对象不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分析的有形或无形的物质资源,而是附着在这些物质资源之上的各项财产权利。产权的可转让性是指所有权通过出售或捐赠等方式的变化。不可转让的产权不能被出售和使用,并因此不能在其使用上充分发挥其潜能。论述题1、试比较古典契约、新古典契约及关系契约的异同1.古典契约契约条件得到详尽、明确界定的契约。或者说,缔约各方的权利及义务都能被准确度量。这是一种理想化的契约关系。其是一次性契约,不关心契约关系的维持。强调契约的自我执行,用不着第三方参与。签订契约是当事人在不受外部力量的控制、干预(包括政府和立法机构)的情况下自由选择的结果。2、新古典契约这类契约涉及信用,会出现特殊的监督和执行问题。长期契约关系,当事人关心契约关系的持续。在契约中留有余地(契约不完全)、具有灵活性或者说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调整。强调第三方的作用。需要建立制度保障以防止交易期间出现机会主义地逃避契约义务的行为。3、关系性契约也是一种长期性契约。这种契约会向协议的各方提供某些可靠的结构和信任,它强调专业化合作和长期契约关系的维持。该类契约将适应性贯穿始终。其调整可能参照也可能不参照初始协议,即使参照也不一定非坚持不可;而是根据现实需要做适应性调整。其一般不需要第三方加入。这种契约不可能预见所有的不测事件,更不用说用条款加以控制了。2、试阐述产权类型及其对效率的影响3、什么是委托-代理问题?解决这一的方法有哪些?含义:由于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利益行事导致的问题。解决方法:激励与约束: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办法1、公司内部:(1)委托人可花费一些费用,以激励、监控代理人,以使后者为自己的利益尽职尽责。(2)代理人可以用一定的财产担保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市场竞争压力:对代理人的市场约束(1)经理人市场竞争在经理人市场中,市场力量会监督其过往业绩,并据此评估其未来价值。如果某个经理人业绩不佳,其人力资本就会贬值,从而失去竞争力。股票市场定期评估公司绩效、形成经理人市场为职业经理人提高声誉提供激励;公开评价代理人的业绩。(2)产品市场竞争企业绩效与产权归属并不具有必然联系,而与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密切相关。充分竞争的产品市场上,绩效好的企业会被直接筛选出来。该企业的经理人会因此受益。在垄断性的产品市场上,经理人的压力必然减少。(3)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持续不断地评估着上市公司的绩效。如果某企业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会下跌,投资者会选择“用脚投票”,并有被收购接管之虞,这会刺激在任经历发奋工作。3.发挥公共机构的作用即通过实施强有力的法规约束和政府管制,克服委托-代理问题。但是,首先,法律规章的制定和实施也是需要成本的。其次,如果法规泛滥、管制过于严厉,还会损害代理人的企业家精神。委托—代理问题长期存在于包括所有科层组织之中,是所有人类组织都必须面对的。以上列举的诸多措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委托—代理困境,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所有问题。4、试比较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三)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比较1.两者相互补充(1)当诱致性制度变迁满足不了社会对制度的需求时,由国家实施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就可以弥补制度供给不足。(2)制度作为一种“公共品”也并不是无差异的,即制度是有层次性、差异性及其特殊性的。有些制度供给及其变迁只能由国家来实施;而另外一些制度及其变迁,由于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它就只能由相关的团体来完成。这后一类的相互补充并不是由成本—收益比较原则决定的,而是由制度的差异性决定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有许多共同点,如两者都是对制度不均衡的反应;两者都得遵循成本—收益比较的基本原则等。2.两种制度变迁模式差别(1)制度变迁的主体不同。这两类制度变迁主体的差别并不是在数量上,而是体现在“质”(或性质)上。诱致性制度变迁主体集合的形成主要是依据共同的利益和经济原则,国家这个制度变迁主体进行制度变迁的诱因比竞争性组织(或团体)更复杂。(2)两类制度变迁的优势不同。诱致性制度变迁主要是依据一致性同意原则和经济原则。如果它能克服外部效果和“搭便车”之类的问题,那么它在制度变迁中将是最有效率的形式之一。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优势在于,它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它能以自己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3)两类制度变迁面临的问题不同。如诱致性制度变迁作为一种自发性制度变迁过程,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外部效果和“搭便车”问题。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却面临着统治者的有限理性、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集团利益冲突和社会科学知识局限等问题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