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司发[2011]11号关于印发《黟县“十二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股处室、司法所:现将《黟县“十二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黟县司法局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黟县“十二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2为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按照《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工作回顾(一)“十一五”工作回顾“十一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素质,强化基础,改革创新,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狠抓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全县“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服务业得到迅猛发展,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550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642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民事案件92件,解答法律咨询59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0份;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参与接待信访、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深度推进服务基层、企业、群众“三满意”活动,拓展服务领域,为社会广泛提供法律需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基本健全,在县级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并在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民政局设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县8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确定了联络员。法律援助机构以外出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为援助服务的重点,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5件,解答法律咨询2385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基层基础工作明显改善,完成了8个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宏潭、柯村司法所被评为“省级示范司法所”;宏村司法所被评为“市级优3秀司法所”,“十一五”末,全县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81个,其中,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70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企业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1个,共拥有基层人民调解员405人,形成了县、乡镇、村、村民小组、十户一名纠纷信息员的五级调解网络,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730件,调解成功1671件,成功率为96.5%。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末,全县共有社会矫正对象51人(缓刑44人,管制4人,假释3人)全部落实了矫正措施,无重新犯罪;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17人(刑释213人,解教4人),全部落实了“3+1”安置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2.5%以下。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和“创先争优”活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二)“十二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机遇、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全程性、长效性、服务性的独特优势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体现司法行政自身运行规律的司法行政体制正在逐步形成;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思路逐步清晰,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初步构建了完善的工作体系;多年来的发展实践,锻炼和造就了一支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司法行政队伍。所有这些都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阶段,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具体到我县,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司法行4政工作还存在着基层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普遍存在不足,法律服务业发展与黟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状不相适应;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二、“十二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黟县、法治黟县、平安黟县建设,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任,以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体制为动力,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根基,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坚持“改革、务实、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发展原则“十二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原则是: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自觉地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纳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重点的突破带动全局的发展,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践行服务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用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发展的思路、创新的理念来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使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速升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为全县完成“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供有力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5(三)发展目标1、夯实基础阶段。到2012年末,4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到省厅规定的标准,4个司法所达到市局规定的标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县城乡、各行各业实现全覆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公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增加到3人,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健全;公证业务由传统业务向新型领域进一步拓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制度保障进一步到位;经费、装备保障能力有新的提升。2、快速发展阶段。到2014年末,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8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厅规定标准,司法所职能与派出所、基层法庭形成三足鼎立、并行齐驱的发展局面,成为保稳定、促发展的中坚力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全民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升;法律服务工作向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全方位发展,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满足;社会管理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基本适应业务发展需求。现代化多功能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投入使用;各项经费支撑得到根本保障,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步入发展快车道。3、优化升级阶段。到2015年末,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更加彰显。工作总量、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加优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集群优势全面形成,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亮点、有位置、有殊荣。三、“十二五”期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一)以落实“规划”为重点,努力构筑全民参与、普治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全面实现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61、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在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法律七进”活动。加大全民法制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农民、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2、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加快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建设步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围绕平安黟县、法治黟县、和谐黟县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围绕新农村及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到2015年末,力争全县有6个村和1个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村和1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个村和2个社区被评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7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成员单位述职报告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二)以不断深化律师公证行业改革发展为重点,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水平。1、进一步拓展规范律师工作。拓展律师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律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引导律师做好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工作,组织律师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进一步拓展规范公证工作。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公证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服务。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公证质量赔偿制度,探索建立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证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监管。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证内部管理制度。继续重视公证事业发展,到2015年末,公证处年办证总数递增10%。3、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和质量,满足困难群众需要。完善以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为主导的实施体系,基本建成政府主导的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多元化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立足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法律援助机构工作8人员的数量,配齐配强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法律援助办案纪律,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总结推广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依托在基层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动和规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援助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做到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