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委发〔2010〕13号关于印发《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规划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票决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评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党(总)支部:《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规划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票决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评议制度的实施方案》业经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切执行。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委员会2010年5月20日主题词:党政建设发展党员方案通知抄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大塘镇党政办公室2010年5月20日印发2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决定在我镇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发展党员试行公示制度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和我镇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为依据,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新时期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切实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大力推进高素质党员队伍建设。二、重要意义发展党员试行公示制度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新党员的公认程度;有利于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有利于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党性锻炼,提高综合素质;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增强工作责任感,健全和完善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公示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方式(一)公示的范围1、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由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2、拟确定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民主评议合格,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预审通过,拟提交所在支部大会研究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3、拟确定预备党员转正。对预备期满或延长预备期满,经党3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拟提交支部大会研究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二)公示的程序1、党支部委员会将发展对象或拟转正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20天,采用统一格式的《公示情况表》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在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德才表现、社会关系、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3、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4、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调查核实情况,一般在10天内形成专题报告,提出能否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的具体意见,作为公示对象能否吸收为预备党员或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三)公示的内容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应公示其个人情况。对拟发展对象应公示其个人情况、培训情况、考察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和上级党组织审查情况等事项。对拟转正对象应公示其个人情况、预备期限、转正申请、宣誓情况、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考察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初步意见等事项。(四)公示的形式以党(总)支部为单位进行公示。村(社区)党总支部利用村(社区)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可利用政务、企务、校务、医务公开栏或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基层党组织应设立专门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未经公示或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具备(或暂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进行票决。四、情况处理(一)受理程序党组织受理反映的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分析。需要核实的,指4派专人尽快做好调查,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由党支部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并向反映情况人反馈。党支部要建立专门记录簿,对发展党员对象公示的时间、反映的问题等记录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党员要求的,按时办理发展党员手续。(二)处理方式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取消本次发展党员资格,两年内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延长一年预备期。1、本人存在问题,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的;2、隐瞒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的;3、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串连、拉票、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4、对党组织有其他欺骗行为或存在其他影响加入党组织条件的;5、培养发展过程不符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的。党组织及个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推荐培养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等相关问题不实事求是、严重失实的和违反程序的,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党组织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五、具体实施步骤发展党员试行公示制度工作,先在试点单位实施,今年试点单位为:永平村党总支部、美家悦公司党支部、社务办党支部、工业园小学党支部。实施时间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11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上旬—2010年4月下旬)1、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工作开展和试点单位开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召开镇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组织试点单位对工作方案的学习和培训。53、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平台、宣传栏等阵地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让广大发展党员实施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上旬—2010年7月上旬)1、试点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发展党员的规律和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按照制度要求和工作方案步骤认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2、试点单位要及时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学习相关制度,明确开展工作的要求和步骤,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总结经验阶段:(2010年11月上旬)试点单位对发展党员评议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委组织办。镇党委将本次开展工作情况认真总结,为下一阶段全面铺开工作作准备。六、几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是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公示制度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环节,认真组织实施。(二)要搞好检查监督。镇委组织办对于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将公示情况作为研究批准入党必要程序。(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公示通过的同志,要教育他们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考察和群众监督。对公示未获得通过的同志,应当向本人说明未被通过的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鼓励他们克服缺点,改正不足,继续提高,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四)要不断总结经验。各基层党组织在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注意总结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操作办法,更好地发挥公示制度的作用。6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规划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决定在我镇试行发展党员规划制度,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发展党员工作试行规划制度,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为依据,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我镇两个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二、重要意义发展党员工作试行规划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新党员的公认程度;有利于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增强工作责任感,健全和完善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工作目标和要求(一)适用范围:大塘镇党委(二)发展目标各基层党组织制定2010年至2014年发展党员的目标: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实现发展党员数量逐年稳步增长。各项指标具体如下:1、在性别结构上,女党员占发展党员总量的比例要逐年增加,到2014年达到25%。72、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党员占发展党员总量保持在75%左右。3、在文化结构上,每年发展高中以上文化党员占当年发展总量的比例要逐年增加,保持在85%以上。4、在行业分布上,生产一线党员占发展党员总量保持在75%左右。5、在“推优”工作方面,青年团员入党占发展党员总量的比例逐年增加,到2014年达到30%,经“推优”入党的比例达到90%。6、在其他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方面,发展党员的数量要明显增加,到2014年“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占发展党员总量的比例达到13%。7、在入党积极分子数量方面,坚持每发展1名党员要有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基础,每年保持有一定量的入党积极分子。(三)工作重点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继续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35岁以下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四、主要措施(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广大群众的坚强的战斗堡垒,把更多的优秀青年吸引和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加大力度,着力培养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1、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和引导党外群众特别是农村优秀青年,使他们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不断壮大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2、认真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支部要对申请入党的人员指定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建理论培训,镇党委以业余党校的形式,分期分批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一期党建理论培训班。四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建档等基础工作。8(三)继续坚持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四)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要加强与团(总)支部联系,完善团组织“推优”入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推优”制度,真正使团组织“推优”入党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五)注重在实践中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实践中的培养教育考察,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分析研究发展党员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及时向党委报告。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的党员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保证计划落实。五、具体工作实施步骤大塘镇发展党员试行规划制度试点单位为大塘镇党委和永平村党总支部。实施时间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11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