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屡遭电信诈骗的调查报告报告人:徐涛近日,随着大学开学临近,山东临沂市连续发生了3起电信诈骗学生案件,导致2名大学生徐玉玉、宋振宁猝死,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教育部也为此做出回应。然而,电信诈骗并不是最近才出现,只是该案件集准大学生、电信诈骗以及猝死等舆论焦点于一身,同时,人们对于大学生的定位还是弱势群体给予了更多的同情;其次,由于学生家庭贫困,被骗造成的后果严重,才吸引了众多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同类事件的密集曝光,叠加效应逐渐累加。由该案件引发的讨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引起人们注意,电信诈骗,终于被人们所重视。首先,该承认的是,电信诈骗是我们进入互联网信息时代后的产物,是人性中的恶首先利用当代先进的信息技术所进行的犯罪行为。因此它不同于传统的诈骗手段,而是往往通过软件、信息、电话等方式,远在千里之外遥控进行,因此,对于电信诈骗的侦破往往具有难度大,代价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其次,电信诈骗的针对性强,蔓延性较大,发展迅速,手段更新快,团伙作案等特点,无形中对打击此类犯罪加大了技术难度。基于上述原因,心生邪念的人愿意去铤而走险,存在侥幸心理,这也是电信诈骗数量爆炸增加的原因之一。那么,诈骗分子为何会选择准大学生这类人群进行集中性的诈骗行为呢?笔者认为,首先准大学生刚刚从相对封闭的高中校园环境进入到相对开放的大学环境,生活经验和判别能力缺失,疏于防范,并且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考虑问题还过于单纯,涉世尚浅。电信诈骗分子往往只需通过小小的诱惑,就可以让准大学生落入他们编制的巨网之中,而结果往往是“人财两失”。这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大学生是整个电信诈骗的最大受害者。但抛开大学生本身来讲,在电信诈骗中,有一些问题值得人们琢磨和深思。首先,既然是电信诈骗,那么受害人的手机号码,具体的身份信息,诈骗分子是如何获得的?是利用系统中的漏洞致使黑客入侵,还是有幕后的人出售被害人的身份信息,这些值得深究。同时我们应当思考如何在互联网时代的洪流中保护自己的私人信息不受侵犯,不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同时,我们又应该如何去对待家庭与学校中的一些防诈骗教育缺失。这是一个个人问题,也是一个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应当思考的问题。打击网络电信犯罪,几乎是现代人类的共识。1996年美国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针对计算机犯罪的机构。我国也于1998年成立类似机构。然而,我国面对电信诈骗威胁的反制措施起步较晚,法律相对不完全。其中,对于电信诈骗的处罚力度较轻,几乎难以达到震慑效果。同时,执法力度不强,处理方式落后单一,这也是诈骗犯罪层出不穷的另一个原因。试想,若不是广大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徐宁宁的案件能否在一周之内得到破获?答案其实很难说。因此,加强法律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刻不容缓,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另外对于社会方面,我们应该营造正确的价值观,不去做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敬畏感。另外,学校对学生应当加强切实的教育,使他们提前接触到此类行为。对于个人,要克服“天上掉馅饼”的心态,不轻信陌生的短信,如收到恐吓等电话应及时报警。临沂两位大学生遭诈骗离世,或许能倒逼治理机制变革,推动制度层面的亡羊补牢,正如今年上半年魏则西事件之于互联网搜索新规,雷洋事件之于警方执法规范化等,同时也期待此类事件能唤醒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对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保护的重视,乃至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