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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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1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海南农垦进行了巡视。9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省委巡视组指出总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省委精神和垦区实际。总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总局党委于10月15日召开党委会,就全面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认识。总局党委先后召开了3次书记办公会、2次党委会议、3次专题会议,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于10月17日形成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整改任务做了梳理分工,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二)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总局党委明确,对具备条件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加强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总局党委办公室联合总局纪委办公室,还对各农场、直附属单位、机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开展六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了《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绘制落实“两个责任”图解,并及时下发基层党委。二是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对领导班子、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检查考核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三是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将总局纪委案件检查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加强执纪力量;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恢复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实施意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农场推行公务卡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五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实施《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六是切实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即将出台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重点抓场(处)级以下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及典型案件公开曝光。2.关于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问题。开展了三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出台《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农垦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要求各单位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国有土地收益管理、合作项目管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不敢腐”防线。创建52个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室,先后分批组织1700名党员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举行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巩固完善省级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创建一批“廉政文化窗口”单位。3.关于土地合作开发、出让违规和土地承包租赁不够规范及土地权属纠纷多问题。针对农垦土地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七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停止农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的通知》,停止农垦国有划拨土地对外转让行为。二是根据《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的要求,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加快农垦土地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建设以及管理职能的重新划定。三是加强农垦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数字化土地确权信息,清理垦区被侵占土地和土地确权遗留问题。四是依靠全省统一城乡土地使用权交易平台,对农垦土地进行统一的公开交易和配置。五是完善垦区内部国有农用地管理规定,规范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签订,建立内部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和发包(出租)经营性用地公开招投标制度,提高国有土地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六是完善对外合作开发项目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农垦土地权益不受侵害。七是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宣传工作,提高农场干部职工群众依法依规和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意识。4.关于省委巡视一组巡视中发现的一些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巡视组提供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总局党委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对少数单位“一把手”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插手工程和土地开发问题,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同时,逐步强化对保障住房、土地、民生工程项目等领域的审计监督。现已完成29个农场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114宗土地审计调查工作及88项基建审计项目。二是根据省纪委对农垦总局领导班子住房即西院项目要求调整项目住房性质,办理土地出让,完善建设主体和销售的整改方案。已采取七条整改措施,积极协调海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各个层面全力推进整改工作。2014年5月20日,严格按照国家、省住房有关规定,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向省委和省纪委报送了《关于农垦总局机关西院厅级领导住房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于2014年5月22日向总局机关全体干部群众公示。(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工作作风不实,深入调研不够问题。主要开展了五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总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总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天数,切实转变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开展对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农场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强化农垦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研究,指导农场农业结构调整,已修改完善《海南农垦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四是加大对农场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特色现代农业支持力度。五是要求总局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个片区,重点抓好片区农场试点工作,指导农场产业发展。6.关于部分单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全面采取措施,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开展“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纠正吃空饷7人,纠正“走读”干部153人,通报批评131人,组织处理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二是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垦区共有115个单位16170名干部职工参与清退活动,全部做到了零持有、零清退。三是在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清退收受红包、商业贿赂工作,清退上缴金额170多万元。四是对农垦总医院、农垦那大医院、农垦三亚医院等3个单位在2013年节假日违规滥发补贴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局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8.6万元;封存超标公务车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2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189万元。六是严格贯彻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落实审批报告制度,查处曝光3宗典型案件。7.关于部分农场“三公”经费等开销过高问题。一是建立农场“三公”经费公开机制,要求农场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并按月向总局纪委和财务处上报“三公”经费。二是健全农场购买汽车审核程序,建立和完善联合审查机制。三是参照省财政厅出台的《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农场、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农垦总局审核备案。四是严格控制招商引资经费开支标准,完善大额招商引资审批程序并形成报告制度。五是对中建、阳江、南阳、八一等农场车改问题进行了整改。8.关于总局机关超标准配车问题。已对超标车实行了封存。鉴于全国公务用车即将实行全面改革,总局党委拟将超标车一并纳入公车改革处置。9.关于保障房建设违规较普遍问题。一是责令红光农场7户建房干部向农场补交23.1万元占用土地使用费。二是责令南田农场将263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危房改造指标调整到本农场基层生产队;责令南海农场将53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职工住房补贴收回,用于改造农场基层生产队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工危房;对南新农场虚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915户指标,已由总局报省发改委批复,分别调整到八一总场565户、红华农场350户。三是责令蓝洋农场收回违规建设的职工住房,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014年8月制定出台了《海南农垦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方案》,不断规范土地管理使用及其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三)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10.关于农垦改革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制度不全问题。一是研究起草了《海南农垦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上报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二是研究起草了《海南农垦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已提交省国资委审核。三是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办法已出台。8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琼办发[2014]29号)。四是规划、林业管理办法已上报。研究起草的《海南农垦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总体规划》、《海南省农垦系统林业管理办法》,已分别上报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五是研究起草《加快农场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10月11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已讨论通过《指导意见》。11月7日,总局已召开加快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六是创新农场社区管理改革。《关于海南垦区农场社区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已征求完省直相关厅局、市县、农场的意见。10月29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已讨论同意上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七是通过规范农场财务管理、加强场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场内部管理。11.关于资产剥离有可能导致垦区社会稳定问题。一是正在加快研究制定农垦国有资产相关配套政策规定,解决农垦政企分开后资产剥离存在的问题。二是不断建立健全维稳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和拆迁拆违维稳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逐步形成了围绕农垦改革中心任务的维稳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12.关于民生建设欠账多,农垦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较差问题。一是加大投入,改善民生。截止目前,共投入资金166.8亿元,完成49个农场的电网改造,建设14.83万套职工保障性住房,解决了4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修建了4150公里的水泥硬板道路,并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垦区归难侨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问题。二是通过开展“三清一控”专项整治和以土地换就业活动,清理原来存在的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面积过大的违规发包土地,盘活国有资产。三是结合实际编制海南农垦“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垦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饮水项目和公路建设纳入省“十三五”规划,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改善农场居民点环境建设,解决历史欠账。四是努力解决垦区内无岗职工就业困难的问题。主要通过调整土地妥善安置就业方式,解决无岗无土地职工就业。(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13.农场班子不健全,总局机关干部老化问题。一是按照“好干部”标准,提拔了18名副场级领导干部担任农场党委书记,调整交流6名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农场党委书记担任农场场长,农场领导班子副职领导调配工作已经启动。二是提拔6名机关副处级干部担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并采取公开选拔、公开招考和选调的方式,选调和录用27名年青公务员充实机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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