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超过2年择业期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报到证的通知转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通知:超过两年择业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将档案托管在学校的毕业生,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再为其办理报到证。2年择业期在国务院国办发【2002】19号文件表述为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及我校毕业生档案情况,通知如下:(1)档案托管在学校超过2年的毕业生,不能再办理报到证,且档案只能迁回生源地,毕业生需要到生源地开具调档函。凭借以下材料①生源所在地调档函原件②身份证③如委托人办理则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来学校档案室(六教一楼)调档。(2)档案托管在学校未超过2年的毕业生,特别是2014、2015届毕业生,请各位老师通知同学抓紧时间去南宁市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南宁市教育路3号,电话0771-3859813)办理报到证,凭借报到证来学校档案室调档,否则毕业超过2年之后办理不了报到证,后果自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